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商务执法支队: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消防委[2015]9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全市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宜昌市商务局
2015年11月11日
市商务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宜消防委[2015]9号)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商贸流通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经营管理为核心,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加强管理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工作,有效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2016年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及2016年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结束。
三、防控重点及内容
(一)商超批发类: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
1.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置到位、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保养、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应急管理预案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 “多合一”等安全隐患。
(二)成品油类:油库、加油站(点)。
1.特种设施设备、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经过各类安全检测;
2.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符合防火防爆及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规定;
3.固定消防设施及冷却装置保持完好有效,防雷和防静电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4.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重点工种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消防通道保持通畅。
5.新建加油站及全市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设备,确保安全,降低油气污染。
四、组织领导及相关工作要求
(一)成立市商务局火灾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米麦同志任组长,杨子华、王继中、周华荣等同志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及县级以上干部为成员,局各科室为责任专班,商贸科负责牵头实施。
(二)市商务局负责与市消防、安监、内保等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并按照全市要求开展对各县市区火灾防控等工作的检查督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在地商超、批发市场及加油站、油库的安全检查及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及时动员部署。11月15日前,市商务局机关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相关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检查。
(二)认真做好排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填写信息台帐和检查记录,做好痕迹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所在地消防安监部门。
(三)全面集中整治。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商贸行业中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企业整改销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和部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治理。
(四)广泛宣传培训。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冬季火灾的特点,大力宣传普及防火常识和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营造工作氛围。
(五)强化检查督办。市商务局将组建8个督办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的火灾防控、安全生产、“两化”管理、内部保卫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消防、安监等部门。各督办检查组要按照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时间节点赴县市区进行督办检查,检查时必须抽查3家以上企业(其中商超企业1家、批发或集贸市场1家、加油站1家)进行实地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留存检查照片等资料。检查结束后2日内将《检查记录表》等情况资料交商贸流通科汇总。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屈金勇 联系电话:6441582
邮箱:33926079@qq.com
附件:1.宜昌市商务局火灾防控工作督办分工表 2.《检查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