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 贯彻落实<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做好全省商务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省商务厅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试点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重点关注审批层级在县市地方商务系统的改革事项,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直接取消审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优化审批服务),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优化审批服务)。对审批层级在省、部级的事项,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附件: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26日
(联系人:刘芳;电话:0717-6458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