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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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法律政策依据 |
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履行程序要求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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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核心商圈规划 |
1.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消费扩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2.宜昌市区域性消费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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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 |
商贸流通科 |
1. 市商务局牵头聘请第三方对我市城区商圈情况开展调研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2. 拟定宜昌市核心商圈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将方案呈报市政府,以市政府的名义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意见建议; 3. 经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领导审批,明确资金来源,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 4. 方案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后,按方案要求推进实施; 5. 规划编制单位将规划阶段性成果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多轮次修改完善,经讨论通过后,最终形成规划编制定稿,实施。 |
202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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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
1.《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 2.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 3.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鄂商务发〔2021〕20号) 4.《商务部等10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全国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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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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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体系建设科 |
1.市商务局组织起草《宜昌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稿),经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形成初稿。 2.市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以市政府的名义征求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3. 经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4.启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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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