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关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奖代补”项目的 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奖代补”项目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62号)要求,相关试点村(社区)对照项目指引申报,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共收到16个申报项目。市商务局对16个申报项目从申报主体、项目要求及申报资料三方面进行评审,研究确定14个符合要求项目(见附件),拟按要求予以相应的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15日至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宜昌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或申报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0717-6446921 市商务局直属机关纪委;
0717-6441609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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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宜昌市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奖代补”项目.xlsx
宜昌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