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批)拟支持名单的公示
按照《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鄂商办函〔2023〕40号)、《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内容等事项的补充通知》(鄂商办函〔2023〕53号)和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精神,经入库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和初审,第三方机构集中评审,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对符合条件的7个项目进行奖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4日—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宜昌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或申报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0717-6446921 市商务局直属机关纪委;
0717-6441609 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科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号(邮编:443005)
附件宜昌市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批)拟支持名单.docx
宜昌市商务局
2023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