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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征选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日期:2024-11-22 11:54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宜昌市商务局阅读量:

  为做好2024年年底及2025年宜昌市促消费活动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增补2024年年底及征集2025年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具体如下:

  一、入选平台工作任务

  (一)按照活动规则和宜昌市商务局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分批次顺畅、高效、安全组织2024年年底及2025年宜昌市商务局主办的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加大相关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制机制,确保消费券消费者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市商务局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各入选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优质服务。平台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加大活动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叠加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

  (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二、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近期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宜昌市范围内主要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已入驻平台。平台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能够短期处理大批量商户入驻申请。

  (三)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和用户手机GPS定位,区分不同县市区区域,平稳、有序、安全组织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能够及时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大规模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维护政策严肃性。

  (四)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前期承办过省级或宜昌市级消费券发放工作任务。具备稳定得力的本地专业团队和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客户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造成负面舆情。

  (五)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平台能够T+1日14点前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消费券活动结束后,能够提供分县市区的核销金额明细。

  (七)能够自觉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三、入选平台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的发放平台;

  (二)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发放平台;

  (三)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头部互联网平台;

  (四)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消费券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利用软件抢券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消费券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消费券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消费券发放三方协议义务等情形,宜昌市商务局将视情终止该平台参与后续消费券发放资格。

  四、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发放平台的确认过程由宜昌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一)有意愿承担消费券投放任务的平台企业填报《申请书》并附相关资料后报送至市商务局;

  (二)根据收集的资料,按照入选平台应具备的条件由市商务局组织进行筛选评定,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

  (三)入选平台建议名单经集体决策同意后,确定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四)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宜昌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后续按照消费券投放计划,与相关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消费券投放工作。

  五、其他要求

  请符合要求并有意愿参与宜昌市2024年年底及2025年消费券投放的平台企业于11月25日16:00前向宜昌市商务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号宜昌市商务局303室)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证书;

  4.“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打印记录;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打印记录;

  6.发放平台简介;

  7.前期承担的消费券发放工作任务;

  8.可以提供的宣传渠道和拟投入的财务资源情况;

  9.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纸质方式提供,一式两份。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号宜昌市商务局303室

  联系人:林兴

   联系电话:0717-6219280

  邮箱:851822357@qq.com

  附件:申请表.docx

  宜昌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