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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规范外国国有企业投资加拿大新规则

日期:2007-12-14 08:2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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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工业部12月7日公布了酝酿已久的外国投资指南,其中有关国有企业投资须遵守的审查和监督部分尤受投资界关注。
 
    “指南”基于“加拿大投资法”,分为“关联企业指南”、“国有企业投资指南”、“管理程序指南”、“收购油气股权指南”。“国有企业投资指南”在重申鼓励外资的同时,强调国有企业投资必须有净利于加拿大,为此提醒国有企业在投资加拿大前应了解的审查监督事项,如: 

    ——外国政府在国有企业中直接或间接所占股权、控制方式等; 

    ——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商业定位和报告结构。例如审查该企业是否会遵守加拿大的公司治理标准(如企业透明度、信息披露制度、独立董事、独立审计委员会、公平对待股东等)以及加拿大的法规和惯例; 

    ——国有企业收购加本土企业后,被收购企业是否能继续在出口、加工、加籍人参与企业管理、对创新和研发的支持度、为维持全球竞争地位所应适度保持的资本支出等方面开展商业运作; 
    ——为确保国有企业对加本土企业的控股并购的确有净利于加拿大,鼓励国有企业在并购规划中任命加籍独立董事、雇佣加籍高层管理人员、在加注册、在加证券交易所上市等。 

    “指南”表示,外国国有企业的投资通过审查后,加工业部将依照“加拿大投资法”实施恰当的监督。 
    
    加拿大工业部长潘迪思(Jim Prentice)强调,新规则并非阻碍外资投资进入加拿大。他重申,加拿大希望外资的态度沒有改变,新规则并非为外资进入加拿大设置障碍;相反,帮助澄清《加拿大投资法》(Investment Canada Act)实施时的某些问题,确保外国投资能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