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游年卡条件已放宽
日期:2008-07-31 16:53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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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旅游年卡条件已放宽
据7月30日从市旅游年卡管理办公室获悉,从即日起,将进一步放宽个人和单位办理旅游年卡的条件,让更多市民享受到年卡带来的实惠。
一、个人办卡只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地户口市民持第一代身份证;
(2)持前四位号码为“4205”的有效身份证;
(3)持宜昌市(包括下辖县市)公安机关签发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有身份证号码);
(4)持宜昌市(包括下辖县市)公安机关签发已半年以上的暂住证;
(5)持宜昌市大中专院校签发的学生证及本人身份证;
(6)持宜昌市(包括下辖县市)域内房产证及本人身份证;
(7)持配偶为宜昌市(包括下辖县市)户籍的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
(8)宜昌市所属中、小学校学生无身份证的可凭本人户口办理。
二、单位集体办卡无需个人单独申请
(1)单位统一填写《宜昌三峡旅游景区年卡集体开卡申请表》。但单位要开据全部需办卡人员名单的函,并承诺承担告知义务。
(2)既无本地户籍又无暂住证的,由单位提供发放工资的证明(半年前至办卡当月)可通过集体办卡形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