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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求全面彻查出口产品质量

日期:2008-09-26 15:04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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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商务部下发《关于近期做好出口产品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排查生产、出口奶制品、食品、药品、玩具、家具等关系人身安全的企业,并立即针对上述产品建立出口质量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出口。

  出口产品质量关系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出口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关系到外贸又好又快发展。但今年以来,相继发生的饺子事件和三鹿奶粉事件,引起了国际媒体的高度关注,对我国产品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而2007年开展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出口产品质量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有鉴于此,为提高我国出口产品质量,维护出口企业和产品信誉,有效防止出口企业发生重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商务部特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出口产品质量,加强与本地质检、海关等部门的合作,严把本地区出口产品质量关,做好近期出口产品质量工作。

  商务部指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尽快成立出口产品质量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制,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生产、出口奶制品、食品、药品、玩具、家具等关系人身安全的企业实行严格排查,坚决杜绝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出口。并立即建立奶制品、食品、药品、玩具、家具等关系人身安全产品的出口质量报告制度,实时监测出口产品质量状况,掌握动态,对发生的重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迅速上报商务部,不得隐瞒。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本地区出口企业,在遇到由产品质量引发的贸易纠纷时,不得采取不接触、不回应等消极方式回避发生的问题,而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应对,妥善解决。对已发生质量安全事件且责任确属我企业的,要敦促企业承担出口产品质量第一责任,对问题产品立即回收,避免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导致事态扩大,被国际媒体炒作。

  对于参加境内外展览的相关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要求企业确保展品的质量和档次,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要求,借助展会平台,提升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