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服务业开放 推动经济转型
日期:2008-10-27 10:41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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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促进“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在服务业跨国大转移的国际背景下,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点,加快服务业发展面临难遇的外部机遇和国内政策环境。
良好的宏观经济态势和巨大的市场优势,庞大的制造业创造了巨大的服务需求,使中国对跨国公司保持着较强的吸引力。中国目前已经具备了通过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扩大服务业开放的基本条件。我国服务业吸收外资和发展服务贸易有巨大潜力:我国拥有质优价廉的综合人力资源优势,拥有较高水平的信息基础设施和较强的信息技术产业支撑,一些沿海发达地区在制度创新和特殊功能区域开放开发方面具有良好的环境和意识。一些国际机构已经将我国列为对跨国公司服务转移和外包有潜力的新兴市场和研发转移重要目的地。
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2000美元,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比重下降,通讯、信息、文化娱乐等服务消费需求上升,工业化的高度发展也产生了制造业对服务业的大量延伸需求,我国经济已发展到必须由现代服务业来引领经济增长的阶段。
为促进我国服务业加快发展,首先增强在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的激烈竞争中抓住服务业国际转移的历史性机遇的紧迫感,统筹国内发展和服务业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共赢、促和谐,变被动开放为主动开放,变防御为推动。更好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主动、及时地推出新的开放热点,打造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起飞平台。更积极、更大胆地拓宽服务业开放地域和领域,在用足目前开放承诺和开放政策的同时,建立率先开放的特殊功能区和实验区,积极探索、创新开放模式。
其次要针对国际服务业发展和转移的新趋势以及我国的需求,根据不同国家的特点、优势,因势利导,在双边、多边和区域合作中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的对外合作战略格局。积极参与WTO新一轮服务贸易领域的谈判,争取在自然人流动、专业资格互认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在FTA安排中加入有利于我国服务业双向开放的内容。在与国际组织和国际专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中,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开辟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渠道,利用多边合作机制加快服务业的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CEPA框架,加强和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的合作,继续扩大海峡两岸多种形式的服务合作与交流。在双边合作方面,进一步加强与欧、美、日、韩等国家的双边合作,力争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高技术及其产业等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效;拓展与俄罗斯、东欧及独联体等国的合作领域,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开拓和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与周边国家的国际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