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湖北发81亿政府债券 严禁用于建楼堂馆所
日期:2009-04-08 11:26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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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我省81亿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要求,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安排经常性支出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据悉,中央已批准我省发行81亿政府债券。债券资金将有安排中央投资我省配套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包括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等。
李宪生要求,要切实加强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或转贷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