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申报国家商务部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城市获批
日期:2009-05-31 10:1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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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国家商务部在河南焦作市召开的“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宜昌市商务局、夷陵区经济商务局被国家商务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据了解,本次列为全国试点的地市级以上商务部门仅50家,县区级商务部门仅12家。我省同时被列为试点的仅有荆门市和石首市商务局。所有试点单位都将得到财政部、商务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为深入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当前商务工作中存在的执法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去年底,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08]7号),决定在全国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我市商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当前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情况,主动进行内部资源整合、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酒类流通管理、12312商务行政投诉服务平台等集中、归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得到了商务部的充分肯定。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申报工作启动后,我局抢抓机遇,积极申报争取,历时半年,最终获批。
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期限为一年时间。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商务部制定了严格的考核体系,将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制度规范、工作体系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围绕试点工作要求,市商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在职能调整上,依法进一步拓宽监管领域,将商务行政执法从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等扩展到商务行政监管的全部领域,体现商务行政执法的综合性。二是在机构建设上,进一步将行业管理、引导、服务等职能与市场秩序监管、行政执法分离,在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建立商务监管机构和执法稽查队伍,专门负责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执法主体不合法的问题。三是在运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12312平台功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范执法秩序,确保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在执法条件保障上,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捆绑使用部省和市级配套资金,切实完善配套相应的执法装备和条件。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民生系统工程,关系到商务部门职能调整优化和全市商务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规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好此项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改善商务行政执法的基础条件和工作环境,需要充分发挥工商、质检、公安、动检等相关部门的优势,建立稳定高效、密切合作的长效管理协作机制。市商务局将进一步整合力量、创新思路、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我市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商务部检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