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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宜昌市酒类流通管理实施办法》

日期:2008-06-13 14:5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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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讨论审议通过了《宜昌市酒类流通管理实施办法》(草案),标志着我市酒类流通管理进入法制化管理的全新阶段。《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宜昌市区域内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经营者,应全面建立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并对多部门实行联动、共同管理的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它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我市酒类流通秩序,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我市酒类产业健康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宜昌市酒类流通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将在修改后由市政府发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