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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要点

日期:2008-06-16 17:2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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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市商务局《2008年全市商务工作要点》,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启动酒类流通管理,实施酒类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制度。年内实现生产厂家备案率100%、批发商(批零兼营)备案登记及随附单使用率100%、零售网点备案率及台帐建立面达到70%,确保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
    为实现今年目标,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前期工作,为酒类流通管理打好基础
   (一)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认真落实今年省商务厅召开的全省酒类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学习先进经验,立足基层,打好基础,为全面启动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推广使用工作创造条件。组织酒类管理骨干对武汉、黄冈、荆州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对口交流,学习经验,提出实施管理的具体建议和管理方法,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研起草规范性文件,建立政策支撑体系。在执行部、省有关规章、文件的同时,结合实际就“政府主导、多部门推动、联合执法”等问题进行调研,起草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制性较强的管理实施办法,争取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  
   (三)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管理舆论氛围。开办“宜昌市酒类流通管理局”网站,搭建酒类管理政务公开平台,迅速启动政策宣传与网上业务培训。从4月份开始,开展酒类批发商资质认定,对酒类经营者分期进行全面培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县各级要以举办新闻发布会、采取宣传车、印制宣传手册、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和各种传播媒介,向社会各阶层特别是酒类管理对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做到经营者人人知法,按章办证,守法经营。
    二、全面启动实施,推动酒类流通管理走上正轨
   (一)明确工作目标,找准管理着力点。今年,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实施”的原则,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酒类流通管理。年内完成以下工作目标:生产厂家备案率达到100%;批发商(批零兼营)备案登记及随附单使用率达到100%;零售网点备案率及台帐建立面达到70%。
   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建立酒类流通备案制。即,对生产企业的经营、酒类商品批发、零售(包括餐饮、娱乐)企业的经营全面实行备案管理,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获得酒类经营资格。第二,建立酒类商品溯源制。即对包括进口酒在内的各种酒类商品,在流通环节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该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生产企业、批发商如果不使用《随附单》,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建立酒类商品检验制。对散装白酒实行不定期的抽检,定点贴标,确保酒类商品的质量。
   (二)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管理网络。第一,实行市、县分级管理。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定,宜昌市将实行分级管理办法。即:各县市及夷陵区的酒类管理由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承担;宜昌市城区:市商务局(市酒类流通管理局)负责全市生产厂家、批发商、连锁企业、16家重点联系企业及宜昌开发区酒类零售的管理工作;各区商务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餐饮业、娱乐业、社区商业零售网点等。第二,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争取政府领导和部门支持,搭建多部门协作的日常工作机制。建立由商务(酒类流通管理)、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关系,改进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做到案件及时受理,迅速查办。
   (三)抓好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酒类制假贩假。通过部门协作与联合执法来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确保酒类食品安全。着眼于保护名优酒类商品的知识产权,以打击假冒商标为重点,适时开展分片或跨区域的集中治理整顿。按照省商务厅统一部署,在九月份开展为期30天的打击假冒商标、商品的专项整顿,重点打击制假贩假的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经核查属实的举报案件,将给予50-200元的奖励。
    三、强化工作责任,保证酒类流通管理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汇报争取,力争市县各级政府对酒类流通管理引起高度重视,列入议事日程。将此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纳入工作考核。市、县和乡镇各级商务(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部门应进一步明确酒类流通监管职责,确定相关负责人专抓此事。今年,市商务(酒类流通管理)局将酒类流通工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商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重点工作开展考核。
   (二)建立健全管理队伍。市、县和乡镇各级商务(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部门应尽快组建专班队伍,挂牌子,定编制,招人员,筹经费,确保全市正式启动管理之后监管职能的切实履行。鼓励酒类流通管理执法队伍与各地原有的商务、屠宰执法队伍人员打通使用。认真组织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各类培训,同时,在全市分批组织管理工作者进行各种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与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