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部门扎实有效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日期:2008-12-30 16:04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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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健全完善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
宜昌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先后出台了《宜昌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暂行规定》、《宜昌市酒类流通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市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责,为加强生猪屠宰和酒类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同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工作部署,有力的推进了我市肉类及酒类商品的监管工作。今年8月,宜昌市商务局牵头与工商、卫生和畜牧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行肉品挂牌经营的通知》,对进入宜昌市场的生猪产品实行备案准入管理,对所有零售单位实行产品挂牌经营,建立起了生猪产品的溯源制度。
二、健全机构,认真落实商务依法行政的基础保障
宜昌市商务行政执法做到了“四有”,即有机构、有经费、有执法队伍、有执法工作装备。2004年,市委编办审批设立了宜昌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是隶属于市商务局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二级单位,有正式编制3人。同时成立了宜昌市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目前共有执法人员7人,配备有统一的工作服、执法车辆和相关设备。市财政每年安排有专项执法经费。2007年底,市委编办批设宜昌市酒类流通管理局,将酒类备案登记管理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三、整合资源,不断集聚商务行政执法主导力量
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提高效能,今年3月,市商务局将市整规工作、畜禽定点屠宰管理、酒类流通管理、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服务中心四项工作进行整合,成立了局内设机构“整规办”,主要负责全市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畜禽定点屠宰管理、酒类流通管理、宜昌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整规办成立以来,充分发挥12312平台作用,加大商务执法力度,今年1至10月,中心接收的120件有效举报投诉案件中,涉及商务领域生猪和酒类商品的案件达31件,市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均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没收未经检疫肉品4342公斤,没收销毁病死猪肉2330公斤,保证了“放心肉”、 “放心酒”的有效供给。
四、建章立制,积极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
2004年以来,我们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商务行政执法制度,有效杜绝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没有发生一例行政诉讼。一是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分离制度,即行政许可在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由市整规办承担;二是集中行政审批审核制度,市商务局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受理包括酒类、屠宰在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是行政执法检查办案程序及文书使用制度,市屠管办通过制定《生猪屠宰管理违法案件种类及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四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每一道程序的具体责任人;五是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知识培训;六是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执法人员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五、强化监管,努力提高肉类酒类流通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定点屠宰管理。今年我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跨区域销售备案管理和零售挂牌销售管理。目前双汇、雨润等企业完成生猪产品跨区域销售的备案申报,并按照宜昌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全面进入宜昌市场。明确要求凡定点屠宰场进入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必须在每个销售点、摊位上方,悬挂《宜昌市猪肉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牌》,向消费者详细公开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当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信息,明确经营者的服务承诺,并公布了商务、工商、畜牧等部门的监督电话。二是加强酒类流通监管。我市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酒类流通管理。市商务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集中在5家报社和电视台上连续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在酒类生产企业的支持下,印刷了6万多份酒类通告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警示条,增强了酒类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奠定了开展酒类管理的良好基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市长令的部署,分别制定了酒类管理的具体措施,采取集中动员的形式,通过街道社区层层发动和分解任务,收到明显效果。目前,全市13家酒类生产企业全部完成备案,备案率达到100%,酒类批发商备案登记也接近完成,全市酒类零售企业备案超过3000家。
六、超前谋划,将我市商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引向深入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有效地推进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稳步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重点加强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加大打击私屠滥宰的力度,拟于12月份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消费健康和质量安全。二是稳步推进酒类流通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酒类备案登记为重点,以联合打击制假贩假为手段,以规范酒类经营秩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消费安全为目的,全面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