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规范市场秩序
日期:2010-03-01 09:49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1阅读量:
| ---法国市场秩序监管状况调研 | |
| 法国经验对我国有何启示? 法国在市场秩序监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完备的监管理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其在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对我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主体、流通行为、交易方式日趋多样化,新兴业态不断出现,我国现行法律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尤其要加快市场流通领域的立法进程,增强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理顺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间的关系,完善市场准入、监管、退市有机结合的全程管理制度,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我国标准体系,做好与法律法规的衔接与补充,进一步发挥标准在保障产品质量、促进商品流通、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当前尤其要加快基本法律较少的商业领域的标准制定速度,为行业管理和监管提供依据。同时,加快我国标准与国际的接轨,加大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力度,增强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健全市场联合监管机制我国市场监管脱胎于传统的行政管理体系,并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受制于不成熟市场的约束,监管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要充分发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监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同时,利用“12312”等监管部门的举报投诉公益电话,搭建社会公众与监管部门间互动的平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汇集市场秩序领域的有用信息,促进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上下一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将不宜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切实交给行业协会,逐步完善行业协会自身功能,提升行业协会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制定行规行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大力支持行业协会推动行业信用建设,通过行业信用评价、诚信创建等活动,培养企业诚信经营理念,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完善社会信用约束和社会管理机制。 完善重点行业监管制度一是以畜禽屠宰为试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无缝隙监管体系。在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的同时,加强各环节的信息记录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制度。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从养殖、运输、屠宰直至消费的全程可追溯的信息链条,强化对信息档案的监管,立足源头,预防为主,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二是结合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流通模式。在确保药品流通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药品市场的集中度和透明度,优化药品销售网点的布局,推进药品分销企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构建以信息化引领的现代药品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医药连锁经营等营销方式,建立高效的药品市场监管体制,实现药品流通高效率、高安全、低成本。 屠宰行业:实施无缝隙监管 为加强对食品的追踪溯源,法国建立了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实现了从“田园到饭桌”的无缝隙监管。 通过追溯体系,法国把食品安全的监管延伸到了食品生产链条的源头,加上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和追溯环环相扣,使得最后在流通领域见到的所有认证标志都有十分强大的安全保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能即时召回问题食品,并通过监管系统追根溯源,查找事故原因。 比如在养殖环节,每头牲畜都被打上耳标,标明身份号码。每个身份号码都对应一个身份档案,记载牲畜的性别、品种、出生日期、家族信息、养殖地点以及检疫、医疗等情况。每次运输牲畜时,运输人员都要填写运输单,直至将身份档案记载的信息完整传递到屠宰企业。牲畜被屠宰后,变成分割肉上市,屠宰企业再根据身份档案信息贴上食品标签。近年来,法国推广无缝隙监管体系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展到其他食品和农产品领域。 药品流通行业: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法国实行医药分业,医院的所有费用纳入预算,药品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受到严格控制,医药流通环节费用被大大压缩。法国政府规定药厂不能直接向病人售药,零售药店是患者购药的主渠道。85%以上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只有不到15%的应急药物或临床用药由厂家直接销售给医院使用。法国对药店实行严格准入制度,规定农村地区每2500人设一家药店,城区每3000人设一家药店。店主必须是药剂师,一个药剂师只能在一家药店任职,不允许兼职。在药店销售的药品中,约80%的药品由批发商分销给药店。药品批发商必须向国家注册,保证能在24小时内向所覆盖地区任何角落交付药品,并必须保持15天的库存量,以应付大规模的瘟疫、罢工等突发事件。 法国市场上流通的处方药90%以上可全额报销,所以药品价格控制非常严格。法国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独立行使职责的药品价格委员会,负责对法国市场流通的药品进行定价。 在定价过程中,价格委员会站在公正立场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既考虑企业利益,使企业有开发新药的积极性,又考虑社保机构支付能力,使患者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多一些用药选择。这种定价机制平衡了企业、社保机构和患者三方利益,在保护患者近期利益的同时,也保证药厂有开发新药的能力,从而保证了患者的长远利益。 电子商务:密切关注新兴业态 近年来,法国网上交易发展迅速。尽管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法国各类商品的网络销售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法国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程序简单,只需向通信自由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即可获得许可。目前,法国的电子商务网站约6万多个,近70%网民是网络顾客,购物领域涉及文化娱乐品交易、度假和旅游服务、信息服务、金融等商务交易,以及网上交流服务等。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法国政府发现电子商务网站良莠不分,开始着手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立法倾向是规范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行为,强化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比如,规定不能在网站上作酒类产品广告,不能随便向消费者发布广告。同时,规定了销售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消费者知道卖方信息,并规定了消费者的反悔权,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在反悔期内可以退货。 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行业品牌建设 打击假冒侵权是法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1994年,法国颁布了《龙格法(LONGUET)》,规定海关有权对假冒商品进行查处。2004年,法国修改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不仅打击商业目的的假冒产品走私,也查处出入境旅客个人使用的假冒产品。 海关一经查获假冒产品便予以没收,并对携假者处以同等数量真品价格1~2倍的罚款,制假、携假和售假者最高可被判处30万欧元的处罚和3年监禁。 在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的同时,法国注重培育品牌竞争力。比如拿葡萄酒来说,法国在各产酒大区成立了葡萄酒监管委员会、国际经济促进局等组织,按照统一标准对葡萄酒生产进行监管,培育葡萄酒品牌,并帮助生产商、经销商向国外推销产品。在法国南部产酒大区朗格多克鲁西荣,每年投入葡萄酒宣传推广的费用达1500万欧元。目前,该大区已将当地小的葡萄酒品牌整合,推出了“法国南部”地域商标,并进入中国市场。 背景资料 法国市场监管的三大特点 完备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标准近年来法国在规范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法律,形成了完备的商法典、竞争法典、消费法典。此外,法国还注重制定标准来管理产品。法国标准以推荐执行为主,但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关系民生利益的标准,官方会发布公告要求强制执行。目前法国标准化已涵盖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平均每年制、修订1000多个标准。 多方参与的监管格局法国政府多个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承担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海关在打击非法贸易、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宪兵与警察是打击假冒侵权的主力;法国经济财政就业部下设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负责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的受理及审查,法国竞争委员会负责依据审查结果进行裁决;法国制造商联合会,代表企业搜集假冒侵权信息。为加强统筹协调,法国还成立了由海关、警察、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成的国家反仿冒委员会。 发育成熟的中介组织法国行业组织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工商会,为企业办理注册、变更等手续,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另一类是行业公会,代表会员企业与政府部门打交道,制订行业规范、公约或参与立法。法国还设有160多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帮助会员解决遇到的纠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