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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启动

日期:2010-03-02 09:01来源:湖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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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共同投资兴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省工商局今日正式启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
    此前,外商在我国投资办企业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三种模式。而这三种模式中,境内的自然人不能直接和外资企业合作设立新公司。自然人出资必须“拐个弯”,先成立公司,再以公司名义与外资合作。
    新增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打破了这种局面,放开了自然人投资外企的限制,自然人可直接当外资合伙企业股东。这不仅标志着外资在中国将新增一种投资模式,而且有利于拓宽中方个人和企业的投资渠道,对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具有重要意义。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的外商投资企业新设立数量呈下降趋势。截至去年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实有户数3667户,同比减少74户;新登记外资企业为240户,同比减少67户。
    省工商局介绍,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简化了程序,不需要商务部门的审批,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投资者提交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就可直接向工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链接
    什么是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3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