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理论与共同市场理论
一、自由贸易区理论
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相比较,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对从其他国家地区的进口产品,有权自行决定关税税率;第二,自由贸易区实施原产地规则,只有原产于区域内或主要在区域内生产的产品才能进行自由贸易。英国学者罗布森(Robson)将关税同盟理论应用于自由贸易区,提出了专门的自由贸易区理论。与关税同盟的情况一样,自由贸易区也可以有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但与关税同盟的这两种效应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差异。他认为,自由贸易区给成员带来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和负的生产效应较关税同盟小,而福利水平的提高优于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协定可以使生产厂商获得重大的内部与外部经济利益。内部规模经济主要来自对外贸易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外部规模经济则来源于整个国民经济或一体化组织内的经济发展。此外,从外部世界来看,在关税同盟条件下,外部世界的出口会减少,社会福利水平随之下降;而在自由贸易区条件下,外部世界的出口不但不会减少,反而还会增加。这样,外部世界的福利水平也可得到提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认为:“自由贸易区可以使进口国避免因单边降低壁垒而蒙受不必要的贸易转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区域外低成本供应来源。同时,已经实行比较自由的贸易体制或愿意放开贸易政策的成员国将不再受自由贸易区的限制”。
二、共同市场理论与大市场理论
共同市场理论与大市场理论有许多相近之处,大市场理论是在共同市场理论基础上发展的。
共同市场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米德和伍顿,主要分析在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对共同市场内部各成员生产要素价格及收益的影响,认为建立共同市场可以产生净收益,使成员总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升,并且还可能伴随技术与管理水平的转移,因而会使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带来经济增长效应。
大市场理论的代表人物为西托夫斯基和德纽,他们以共同市场为分析基础,主要论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竞争效应。他们分别从“小市场”和“大市场”的角度分析了大市场理论的经济效应。
西托夫斯基认为,在各国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之前,各国之间推行只顾本国利益的保护贸易政策会使得各国只能面对狭隘的国内市场,无法实行规模经济和大批量生产。“小市场”的经济会出现“恶性循环”,而建立共同市场之后,可以将各国由于贸易保护主义而被分割的市场统一起来,为成员国的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这有助于规模经济效应的产生。不仅如此,共同市场的形成将使厂商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使得规模较小、经营力较弱的企业将逐渐被淘汰,整个经济将进入由规模经济为主导的市场扩大、竞争加剧的良性循环。
德纽认为,由于大市场化,使机器得到充分利用、大量生产专业化、最新技术的应用、竞争的恢复,所有这些因素都会使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下跌,再加上取消关税也可能使价格下降一部分,这一切都将导致购买力的增强和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的扩大引起投资的增加,增加的投资又导致价格下降,工资提高,购买力的提高。这样一来,经济就会开始滚雪球式的扩张。因而,只有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才能促进和刺激经济扩张。很多人认为,欧盟的蓬勃发展及其动力符合德纽的观点。
西托夫斯基和德纽的理论核心,即通过扩大市场,获得规模经济,从而实现经济利益。大市场的形成会促进和刺激经济的良性循环,带动经济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区外国家为了保持原来的市场和产品竞争优势,会选择将生产转移到区内,绕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外资通过区内设厂生产,绕开大市场的壁垒限制,从而产生了大量资本流入,吸引了外资。大市场理论虽然是针对共同市场提出的理论,它同样适合于自由竞争与自由贸易的任何状况。
大市场理论虽然对经济一体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但并不十分完备。大市场理论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第一,大市场理论无法解释国内市场存量相当大的国家也在同其他国家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二,根据大市场理论,建立共同市场是为了克服企业家的保守态度。但从国内经济政策入手,克服国内的行业垄断弊端,不建立共同市场,照样可使市场更具竞争力;第三,将竞争激化的规模经济作为共同市场产生的依据也有些勉强。规模经济效益的获得并非仅有经济一体化或大市场的建立一条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