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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反规避”不放过小小衣架

日期:2010-07-30 08:32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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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联合封堵还不够,中国企业在进军国际市场途中又遭遇了另一种阻击武器——反规避调查。

    美国商务部7月21日发布公告:自7月16日起对中国钢丝衣架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这是美国继今年4月对我薄棉纸发起反规避调查案后,又一次对中国施用该种贸易救济调查的利器。

    如何应对方兴未艾的反规避制裁,正成为中国企业“出海”过程中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

    反倾销的延伸

    “反规避”主要是指进口国针对出口商规避反倾销措施而采取的调查和裁决。在种种规避措施中,出口商常用的方法之一就是将产品在第三国深加工后再转卖到目标进口国——这也成为此次美国对我钢丝衣架生产企业发难的原因。

    今年5月,美国国内衣架生产商M&B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向美商务部提起反规避调查申请,指控我国钢丝衣架生产企业通过越南企业向美出口以规避反倾销税,并要求对此产品进行反规避调查。两个月之后,美商务部决定对华钢丝衣架发起反规避调查,并拟于立案公告之日起300日内做出终裁。

    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陈幻中律师告诉记者,反规避终裁成功的话一般不会增加出口国的反倾销税率,因为,“税率的变更需要再做一次反倾销裁定或期中复审。”

    美商务部的这一反规避调查实际是其2007年对中国生产的钢丝衣架进行反倾销的延伸。2007年7月31日,M&B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钢丝衣架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2008年8月8日,美商务部对此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5.44%~186.98%。据绍兴市贸促会统计,绍兴市的涉案金额为5248万美元,占全国涉案总金额的77%。据此推算,全国涉案金额约6815万美元。

    陈幻中指出,应对反规避审核程序要比反倾销简单得多,被控国只要证明进口国提供的规避证据是错误或者根本不存在的,就可以脱身,而不用向反倾销审查那样证明生产和原料成本等内容。

    反规避紧箍咒在抽紧

    倾销与反倾销,规避与反规避一直以来就是出口商与进口国之间的利益斗智游戏。

    陈幻中告诉记者,规避是很多国的普遍做法。“当国际经贸竞争加剧时,出口商自然要想办法利用各种手段减少和避免被征收反倾销税。”

    自入世以来,中国遭遇了20多起反规避调查,涉案产品包括氧化锌、活页环、钢丝绳和钢缆、钢铁管配件、节能荧光灯、硅金属和薄绵纸等等。从今年发展趋势看,套在中国企业头上的反规避“紧箍咒”正变得越来越紧。

    一位接近商务部的人士透露,美钢铁线制造者联盟日前提出一项立法建议,旨在阻止大范围中国出口商通过从第三国向美转运从而规避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行为,并可能对避税产品征收现金保证金。

    面对国外对中国产品的反规避压力,陈幻中建议,中国企业一方面要遵守欧盟及美国反规避相关法律规定,审慎行事;另一方面要学习运用这些法律进行合理的规避。

    “企业到进口国直接建厂是绕开反倾销、进入反倾销发起国市场的有效措施,但这要用得巧妙、合法。比如,中国企业要将零部件转移至另一国现存的工厂进行简单组装,那么,就要把中国零部件占全部零部件的价值控制在要求比例之内,这样才能达到合理规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