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建设 推动商务事业健康发展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 向欣
2010年8月31日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是商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商务信用文化建设。讲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诚信可以兴商。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二是商务信用制度建设。包括信用政策法规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行业和企业信用建设及信用服务业建设。三是信用建设成果的应用。包括促进信用销售、商业预付消费和基于商业信用的融资活动。
近年来,商务部根据自身职能,在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陆续出台了《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已形成涉及国际货运代理、直销等19个业务领域、近92万家企业信息的数据库,累计接受公众查询400多万次。
三是推进行业、企业信用建设。指导行业商协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目前,128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开展了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评出A级以上企业近4000家。
四是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全国已有18个省市开展了示范创建活动,涉及批发零售等13个行业。6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下,“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影响不断扩大。每年约600万人次参与活动,刊发新闻报道数万篇次,增强了社会诚信意识。
五是促进商务信用交易发展。2009年,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积极推动企业开展信用销售。2009年,实施了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和内贸信用险补助政策,对于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促进信用销售、活跃市场流通、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是建设公共诚信服务平台。以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为宣传窗口,以“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查询系统”等信息服务平台为技术支撑,以“12312举报投诉系统”为监管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共诚信服务平台,取得一定成效。
虽然我们在商务信用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市场秩序仍较混乱,不规范促销、不正当竞争、不合理收费、恶意拖欠贷款、随意毁约等违法失信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问题较为突出。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监管和促进两法衔接外,还要从诚信建设、信用管理上下功夫,寻求治本之策。
为此,商务部专门成立了信用工作办公室,正在研究制订“十二五”期间《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规划》,系统地推动和指导开展全国的工作。近期,我们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引导行业和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指导商会协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订行业信用自律公约,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和信用销售能力,完善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商会协会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会员进行的信用评价工作,鼓励部分商会协会在业内开展会员企业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增强企业信用风险防控能力。引导商会协会探索建立上下游行业信用联盟,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联盟内的互认和共享。研究建立商务领域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商会协会从超市百货、家电维修、生猪屠宰、药品流通等重点行业入手,对职业经理人、采购员、收银员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建立“执业行为档案”,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加大违规失信成本。
二是继续支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和信用销售。2010年,财政部和商务部确定在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等9省市开展融资担保补助工作,安排补助资金2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内贸信用险补助工作,安排补助资金1亿元。2010年,融资担保补助政策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商贸服务业聚集区、商圈等商贸业集群内的中小商贸企业,并增加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的担保费用补助;内贸信用险补助政策增加了对“家电下乡”企业的下乡保费补助和对保单融资过程中承担责任的保险机构的风险补偿。下一步,我们将利用两项政策支持商贸业集群开展各种融资创新,支持企业通过投保内贸信用险开展信用销售。同时,加强对商贸业集群融资发展的指导。
三是培育和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推动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领域内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价信息和信用报告,积极培育信用服务业市场需求。应对国际债务危机,加强对企业商账管理指导,有效推动商业保理的发展,借鉴国际经验发挥其在企业回收应收账款、解决贸易纠纷、转移信用风险、扩大贸易融资渠道、促进信用经济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研究制订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措施与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