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展业 大舞台缘何难出彩
中国会展业蓬勃发展引世人瞩目。据中国展览馆协会不完全统计,2010年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举办经贸类展览的场馆总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比2009年增长近25%,增长速度惊人。在这样一个事实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由于会展业这块儿蛋糕越来越有吸引力,导致国家很多政府部门站出来“说话”,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但是,也正是这种都想有发言权的“利益”之争,反而成为中国会展业规范管理进程的障碍。
障碍一:中国会展行业协会难产
成立中国会展行业协会问题是会展业界关注的一个老话题,最新的进展是国家商务部牵头于2010年组织有关政府部门、会展企事业单位和会展行业组织进行筹建协会事宜协调,结果大家的思想较难以统一。原因是国家文化部、科技部等,目前相对来说是“各干各的”,已经有了一个习惯,或者说是已经形成一个内部循环系统。现在成立中国会展行业协会要打破这个“小循环”,等于把他们原来辛辛苦苦积累的资源和关系统统被商务部“收走”。中国已经入世了,市场经济味道儿越来越浓,“收走”以后对他们有什么更优惠的利益?不仅说不清道不明,而且从今以后自己还丧失了话语权,还不如维持现在这种现状。此外,对于中国贸促会来说,作为中国公认的最权威的“会展行业”发言人,却意外的不是筹建中国会展行业协会的牵头人,而缺席协调会发出的信号就是不赞成这样筹建中国会展行业协会。由此看出,由于部门各自维护自身的利益,且不好“摆平”,导致筹建中国会展行业协会困难重重。
障碍二:政出多门该听谁的?
现在基本上国家各有关部委都在组织会展活动,而且培育出了很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的国际国内品牌展会,主办这些展会已成为他们工作中的一部分,成为他们整合系统资源、促进招商引资、提升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培育这些展会的过程中,他们根据本部委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本系统特色的政策文件。比如,商务部制定的针对组织经贸展览会的文件、海关总署制定的来华和出国举办展览会的规定、文化部制定的针对文化系统的展览管理文件、科技部制定的针对科技展览会的管理文件、中国贸促会制定的出国展览的文件、建设部展览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关于展览活动广告管理规定等,各具特色,无不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也就是说,各部门各管一块儿,互不干扰,互不影响。一旦会展业由某一个政府部门主管,必然要发布统一管理的文件,这些文件会不会和一些部委已经出台的展览管理政策有冲突?即便不冲突,那么以执行哪一个文件为准?以后又如何看待这些部委的政策?政出多门的背后,也是“利益”问题在作怪,哪个部门会轻易废掉一个政策呢?
障碍三:标准化哪个最权威?
2008年,经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开始制定我国会展业国家标准。2010年11月,商务部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展览业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组展单位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2010年11月16日,中国展览馆协会出台了《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标准》……这么多的机构发布标准,到底谁最权威?以谁为准?GB/T20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对标准的定义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可见,我们不能随便发布“标准”,可为什么又有很多部门要发布“标准”呢?说白了,还是“利益”问题在作怪。
障碍四:展览扶持资金成唐僧肉
现在也有一些政府部门把扶持展览企业的展览补贴当做权利行使:不听我的,就设置绊脚石阻挠你领取这个资金。一些会展行业组织借助政府部门后台,向社会公开遴选可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的展览会,实际上却暗箱操作,不是会员企业、不是关系企业,休想领到一分钱。至于动员一些企业参加主要是增加企业“积极性”,实际上是把他们当做“分母”来处理。一些行业组织还将此作为发展会员单位的“诱惑性”条件,拉大量企业入会。更有甚者,借助发放展览扶持资金,却“适当”提留了“管理费”。
会展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关乎整个社会进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性会展行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为维护会展行业的健康发展而牺牲自己“小家子”利益来换取整个会展业健康发展的义务,应积极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方法,齐心协力,为促进我国会展业早日实现规范化而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