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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荆门、宜昌两市获批商务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日期:2012-02-13 15:36来源:湖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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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确定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51号),经商务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我省荆门、宜昌等全国35个城市被批准为商务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至此,我省已有4个城市被商务部批准为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此前,我省武汉市、襄阳市分别被批准为商务部第一、二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并于2011年、2010年分别获得4900万元、34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