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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踟蹰困境:剩下全是难啃的硬骨头

日期:2012-05-09 13:02来源: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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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 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哥伦比亚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巴曙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卫祥云,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

    盛立中,香港岭南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经济学会理事

    蔡江南,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教授

    易宪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余和军,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博士

    李 彤,本刊特约评论员

    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王炼利,独立学者、评论员

    改革是什么?是给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以法律地位。1978年至今,改革舟至中流,已无石头可摸。《改革下一站》聚焦经济社会领域七项公共难题,甄选权威观点与解决思路,力求打深打透这,与你有关。

    大格局,才有大作为 大变革,才有大机会

    2012年3月,《商界》编辑部向国内近百位知名学者发出了本期《特别策划》的约稿函件。学者们对于这一话题的参与热情超出我们意料:没有推诿,没有“发水”,没有客套。一个月内,编辑部收到了逾20万字的原创文章。此间,还有不少学者打来电话,要求先讨论之后再撰写。

    这是一次难忘并值得玩味的约稿经历。关于“改革下一站”的讨论,学者们都根据自身经历和角度发声,人人都有话想说也有话可以说。反映到这20余万字的稿件中,则是很多观点往往相左,很多争论难判对错这,难道不是当下中国改革踟蹰困境的一个缩影吗?

    当然,如果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国家都不敢想、不敢做,那么发展空间必然会越来越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已经行至深水区。这是各界共识。深水区意味着摸不着石头了;意味着如果走一半即停下来,那么在富裕起来的社会中,权力套现的市场价值会越来越高。

    有人说,改革就是新房子和旧房子之间的关系,社会转型实际上就是新旧房子之间的一个博弈。一个困难在于:什么时候让老房里的人,干脆一下全搬到新房里,但又不至于搬的过程中,旧房子塌了。另一个困难在于:当旧房子的最后一根梁被抽掉的时候,自己还能去管理新房子,别等最后的梁抽掉以后,新房里没你事儿。

    改革越是向前推进,碰到的阻力必然越大。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容易的都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哪些“硬骨头”?《改革下一站》聚焦从经济领域到社会政治领域的七项公共难题,从20余万字来稿遴选出核心论述,以及充满智慧的解决思路。

    这些声音和回答,与你有关,与我有关,与我们有关。

    重启改革:转型困局与改革的智识

    特约撰稿/朱 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哥伦比亚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价值启蒙的前夜

    “中国传统历史上有个谜团:十几次改朝换代获得了成功,而十几次大的改革却大都失败了,以至于有人说国人可以向暴力屈服却拙于制度创新。”

    究其原因,在最深层的理念上的启蒙,中国远未真正完成。

    变革的实施,有赖于思想的启蒙、共识的凝聚。综合中国百年历史与现实来看,对转型实质的认识分歧,以及与之对应的路径选择分歧,正是近代以来“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核心来源,也是新一轮“左”“右”之争关键所在。我认为,路径选择的价值判断,亟须破除“以成败论英雄”、“以成败论历史”的实证思维定势,而应关键看所选路径本身,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逻辑与普遍人性内在需求。

    无论是宗教统治的蒙昧时代,还是权力独裁的封建时代,制度和意识形态上的强制性,无不阻碍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正如卢梭在两个多世纪前所说:“人人生而自由,但永在枷锁之中。”可以肯定的是,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上的一元化,岂能成为通往自由平等之路?在逻辑上,这显然是难以自圆其说,甚至自相矛盾的。与此同时,自由竞争、宪政民主、现代法治等符合人性价值的基本原则,为经济社会的动态稳定发展与财富持续创造“保驾护航”,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确立。

    倘若说,不谈常识,空谈主义,确是清谈误国;那么,避谈常识,或先给常识贴上意识形态标签,再高举极端理想主义大旗,则很容易成为玷污理想主义的借尸还魂。今日“左”“右”之争,仅仅是新一轮价值启蒙的前夜,尚未上升到路径选择的技术方法层面。唯有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逻辑与内在需求的常识性启蒙,方能让人类历史已经走过的弯路不再重复,让争鸣通过启蒙,回归到常识框架内。

    制度性“乱象”之源

    当下中国种种“乱象”,归根结底,出自制度性强制。对国民精神状态来说,最大的困扰,莫过于信仰的黯淡或错位。诚信和信仰已成当今国人的短板,这虽是相当痛心疾首的事实,但至今并没能形成一个基于共识的“解决方案”。

    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在经济领域进行的市场化改革,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不堪回首的极端理想主义所酿灾难的修复。市场经济制度,是通过改革国有企业、发展外向经济、放开中小企业、建立资本市场、健全法治体系等逐步确立起来的,在此过程中,随着对外开放及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宪政民主、有限政府等价值观念,越发深入人心。

    不过,官方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吸纳并引领上述观念形成普遍价值。而所谓的主流意识形态,因其浓厚的政治色彩、与现实的脱节,逐渐丧失真实认同感。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三十年巨变,经济结构已翻天覆地,社会结构却滞于其后,政治体制及价值体系则无根本变化。由此,封闭的、一元化的政治体制与开放的、多元化的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或者更确切地说,基于传统社会主义的制度性强制原则,与基于现代市场经济的自愿协商原则,这两种基本原则之间的非兼容性,成为当下诸多“乱象”的根源。

    唯一的出路恐怕在于:看清原则、找准方向,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找到一种能为各方普遍接受的价值理念,用这种价值理念去意识形态化,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政治体制的深层变革。

    但在当下,意识形态领域所呈现“一元统治,两极对立”的非兼容状态,使得形成具有普遍性的价值理念,异常困难。

    “安全飞行”的关键

    最让人担心也最引人深思的是,中国经济可能面临一个关于速度与方向的哲学问题。有这样一则寓言:在一架高空飞行的飞机上,机长向乘客们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飞行速度超过先前的预计;坏消息是,飞行迷失了方向。现实之中,摆在中国经济面前的最大考验,正是如何通过“安全飞行”实现科学发展。

    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在治理经济领域问题的过程中,宏观层面的猛药在短期内取得了疗效,同时又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后遗症,为未来埋下了更为长期的隐患。中观层面的产业政策,既有系统性方面的不足,又缺乏有针对性的政策供给,往往难以落到实处。而在微观层面,企业家精神受到制度环境的抑制,嗷嗷待哺的中小民营企业生存困难,难以支撑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这是因为时至今日,权力主导型经济的种种体制性障碍,依然在深层次地影响着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尤其是由于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改革滞后,垄断特权对市场竞争产生倾轧,与此同时金融资源错配严重,引发了民间金融的高利贷化,进一步导致实体经济的振兴乏力。有学者担忧:中国经济已经面临“实业空心化”之虞。而“传统产业升级难”和“新兴产业生根艰”,是包括实业萎靡在内的中国经济转型困境之“一体两翼”,其“病灶”是一致的。

    为此,我们仍然要补市场经济的课。所谓计划经济的本质,是以维护国家利益的名义,通过权力的层层干预,追求经济增长的规模与速度;而市场经济的要义,则是在保障私有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的充分竞争,实现财富创造的持续与共享。但凡市场竞争充分、产权结构清晰的国家,必是市场成熟、社会多元、权力受限的国家,而集权传统浓厚的国家则会通过权力干预的途径垄断社会财富。

    由此一来,只有建立在自由平等、公平竞争、权力制衡基础上的政经体制,方可适应日益开放和多元化的大势,激发企业家、管理者、技术精英、生产者们的创造才能,只有通过基于自愿协商的经济社会“动态和谐结构”,方可协调该体系内人们各种才能和积极性,也就是“企业家精神”或者叫企业家才能。然而,依然存在的林林总总对企业的制度性强制或管制,以及地方政府竞争模式和官商结合模式的愈演愈烈,正是抑制和阻碍“企业家精神”正常发扬的主要因素。

    可以断言:对中国经济而言,不论是短期的2012年实现“软着陆”,还是中期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十二五”绿色转型,抑或是长期的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无不有赖于激发“企业家精神”,无不有赖于营造一个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而要从根本上达成这一目标,必须重启改革,进行大刀阔斧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改革,让中国经济社会真正走上现代化坦途。

    实业如何实起来:从当前小企业融资难看金融体制改革

    特约撰稿/巴曙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我们关注实业振兴,而实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中小企业。围绕中小企业展开的金融体制改革,无疑是整个经济改革的破局命题。

    分析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将有利于把握当前金融改革的突破方向。

    第一,以大型基础设施为主要刺激工具的危机应对政策,客观上对中小企业融资形成了一定的挤压效应。

    这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周期通常比较长,所需要的资金规模比较大。从政策周期的角度看,这些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从立项到建设,正需要更大量资金投入的时候,基于抑制通胀等政策要求开始的金融紧缩,相应降低了金融部门的资金投放。在这样的环境下,金融机构在紧缩时期的本能反应,首先就是保证那些已经开工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求。相比较来说,这就使得留给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资金相对较少。

    第二,偏好数量工具的调控政策组合,客观上加大了小企业的融资难度。这一轮金融紧缩过程中,比较多的是依赖数量工具,特别是调整存款准备金。

    不断提高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加剧了银行体系可贷资金的供应压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哪些机构能够拿到这些信贷资金呢?当然主要就是一些游说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在当前的信贷评审体系下,这些大型企业提供抵押担保的能力也相对较强。因此,这种主要依靠提高存款准备金并保持低利率水平的政策组合,实际上是有利于大型企业的。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如果适当降低准备金率并提高利率水平,实际上对中小企业相对有利。因为这些中小企业从市场上融资的资金成本更高,银行体系的利率有限幅度的提高对其影响不是太大。

    第三,金融业严格的准入管制客观上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金融业严格的准入管制,使得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在民间融资十分活跃的2011年,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小额信贷公司在2011年11月末共有4144家,贷款余额3700亿元,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其实,不仅小贷公司,从整个金融机构的分布看,在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中小城镇,能够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十分有限,金融服务的供应不足,相应地也使得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从而使得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需要关注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利差水平高低问题,更应当是放松管制以促进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的提供,以及促使竞争更为激烈来降低成本的问题。

    与此同时,严格的准入管制,带来了显著的牌照溢价,也使得金融机构往往主要依赖牌照经营,内在的改进经营管理的动力不足。管制也带来或明或暗的寻租和腐败行为。这种严格的准入审批其实蕴含着显著的利益分配权力,这与利率管制条件下的利益分配格局是异曲同工的。简单来说,民间融资成本与银行贷款利率之间的巨大利差,可以笼统估算为利率管制所带来的租金。

    国企的钟摆:国企改革的破局根本

    特约撰稿/卫祥云,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

    国企改革是最近的改革进程中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美国前财长保尔森在博鳌论坛上指出,中国国企改革事关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成败,破除国企垄断,降低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中国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然而,改革国企绝不是消灭国企,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国企都是崛起中国家的支柱。在我国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中,主要涉及分配问题、思路问题、垄断问题、效率问题和体制问题。

    分配问题。当前对垄断大型国有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导致了严重的分配不公,而且这一问题越积越大,深为广大民众诟病,已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些专家学者虽然提出了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经营者持股和经理期权等主张,但其在实践中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不仅起不到激励作用,反而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

    我认为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不能盲目地把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国外企业相类比;二是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应该实行一套符合中国现状的分配管理制度,即实行公务员管理或者“准公务员”管理,如“行政级别制”和“专业人员职务聘任制”等。

    思路问题。在通过“抓大放小”战略,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就以后,改革的动力有所减弱,改革的方向似乎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发生偏离,甚至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做法在实践与理论两方面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很多简单问题被复杂化了,一些具体问题又被抽象化了,理论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越来越教条化了。

    所以我认为,垄断和公益性国有企业不能“股份化”,企业管理应实行“准公务”管理。在具体改革思路上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凡涉及资源垄断、行政垄断、国家安全、军工和具有公用性质的国企,一律应实行单一的“国有体制”,在上述领域已经实行股份化的国企,应分期分批回购,回归国有体制,从而确立一套严格科学的国企管理模式和架构。二是在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应逐步退出,让位于民营企业。

    垄断问题。我坚持认为,国有垄断企业不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因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实行“股份制”。“股份制”企业的特点有二,一是产权明晰且要落实到自然人,而国有垄断企业的资产是全体人民的;二是企业资产可以交换、转让和出售。而国有垄断企业的产权十分明确,即全民所有或国家所有。当然,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是应该鼓励这样改革的。而在垄断性和公益性国有企业改革中可以搞民营企业的进入试点。试验成功后可推广,不成功就停止。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不允许民营企业搞试点,而过早地引入了外资或外企。

    因此,我们对国企改革的研究重点,首先要正确区分垄断领域的国有企业和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然后分类研究国有企业其他方面的改革。我认为国有垄断企业和公益性国有企业只有实行单一的国有体制。目前在国有垄断企业实行单一的国有体制即使不是最优选择,也应该是最正确的选择。同时,我认为这种改革思路对我国正在进行的金融业的改革也有借鉴意义。

    效率问题。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效率孰高孰低,永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亦不同。国资管理部门往往引用绝对效益和同比增长率,但这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要的是“政绩”,而非“实际效率”。我举两个例子:从2009年和2010年的中央企业公开披露的经营情况看,资产利润率只有2.83%和3.49%,比存银行的利息还低很多。另外按照2009年中国企业500强统计公开披露的信息看,国有企业的资产利润率为1.5%,而民营企业的资产利润率为3%以上,相差50%。

    这两组数字完全可以引起我们对国有企业改革路径和思路的反思,即应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对国有企业改革思路进行校正。

    体制问题。从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和长远目标出发,还是要把重点放在体制改革上。我认为如果再不厘清国企改革的思路,对国企体制改革进行校正,将对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难以愈合的创伤,并影响到诸如政府职能转变等其他方面的深层次改革。当前,要使国有企业改革走上正确的道路,就必须要明确“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国”“民”之争: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

    特约撰稿/李彤,本刊特约评论员

    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

    现代政治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失灵的领域就是政府经济活动的范围。由此,政府的经济活动应严格限于以下五个方面:提供公共产品、矫正外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国民经济。《大学》中说:“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可见,治国理念是古今相通的,先哲所论的“义”就是政府应提供公共产品。比如,民众教化、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水利和道路设施等。而在市场经济时代,政府的责任更加明确:创造好的政治经济环境,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政府以税收为收入来源,经济繁荣、税款增加又使政府有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佳的服务,形成良性的循环。

    正因为此,当下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为补充的思路需要更正。主导体现在垄断性行业,理由是这些行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家的经济命脉,需由政府直接控制。果真如此,这些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就应当以国计民生为己任,而不是去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然而实际情况刚好相反:电力、通信、石油等行业的暴利不仅损害了国民的利益,而且影响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国有石油公司“狂赚”几百亿元,丝毫没有缓解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反而火上浇油。

    另一方面,尽管这些行业为国家上缴了大量利税,但这只是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是与民争利的结果,是以损害宏观经济为代价的,为全社会树立了唯利是图的榜样。孟子说:“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难道不振聋发聩吗?

    不仅如此,社会内的经济活动是相互关联无法割裂的。被定位为补充的民营经济在夹缝中难以获得公平的生存、竞争和发展环境。比如民营煤炭运输企业想做大做强就要有成本控制能力、要寻求与大的供应商和用户建立固定合作关系。但大煤矿是国有的、电厂是国有的、高速公路是国有的、加油站也是国有的。如果一个人一个企业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无能为力,还谈什么上进心、积极性?

    反之,国退民进并不令人恐惧。盖茨也好、李嘉诚也罢,他们真正的资产是经营性的,产权对他们来说是资源的支配调度权。天才的经营者可调动数亿资产、上万员工高效地运转,资产在他们手中多多益善。如果经营规模超过经营者的能力,资产的边际产出就会下降,企业扩张就会受阻甚至走下坡路。另外,民营企业取得国有资产的控制权是有代价和风险的,其后还需进一步动用资源以提升收购对象的业绩。有的国有企业表面很好,而实际上潜在问题很多。就我们所知,民企改制成功和败走麦城的案例都是普遍存在的。所谓的富人是承担了风险、付出了辛劳、用自己的才能和勤奋为社会理财,他们应当被社会接受而不是被妖魔化。

    不可否认,在国退民进的转换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利用制度缺陷而一夜致富。我认为两害相权后者为轻,因为我们可从两方面设置纠错补偿机制:首先,警惕贫富差距加大对社会底层的影响,采取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其次,以健全的法制纠正国企改制中的投机行为、补救改革中的不公平现象及其后续影响,化解贫富差别加剧带来矛盾的恶果。比如采取扎紧篱笆不让资产外流、严格执行资产实名制、严厉稽查所得税、堵塞职务侵占、开征高额遗产税等措施。

    总之,亿万富豪消费掉的只是其资产的一小部分,他们的财富主要是经营性资产。而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不过是资源的调配权,不论动机如何,其所有者不过是用自己的才智和辛劳为社会理财创富。

    中国最大的危险是不改革,而不是改革中的不公平和国有资产流失。

    玻璃瓶里的税收:税制转型加快经济转型

    特约撰稿/盛立中,香港岭南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经济学会理事

    税制改革无疑是加快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杠杆工具,而今年中国税制改革的最大看点仍然是营业税转型增值税改革。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即将在全国推开的增值税扩围改革,牵涉和影响面之广,超过了1994年以来任何一项税制改革。

    增值税不像直接税那样适合制订单项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增值税本身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对于某些行业(企业)在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税负不减反增的情形,上海的做法是设立了一个补贴基金。其实,这次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步子理应迈得更大一些,不如一次把税收降到底。政府补贴这个东西十分昂贵,所谓交易费用的支付,钱到了企业手里已经被剥了好几层皮。所以,我倒认为采取税式支出的方式远比政府走财政补贴的路径要来得节省。税式支出虽然也具有财政补贴性质,但它是以减少政府财政收入为代价的间接支出。

    而即将要进行的房产税改革牵涉的面更为广泛。房产税触及到太多的利益纠葛,且搞不好容易引发“民怨”,很多地区对增值税扩围很感兴趣,但对房产税却意兴阑珊,原因就在这里。房产税改革意在税制建设,与房价无关。但是,开征房产税首先要做的就是正本清源正税清费,厘清加在房子上的那些乱七八糟似税非税似费非费的东西。否则,所谓“制度建设”也无从谈起。

    现在的很多税种搞得“四不像”,或曰“特色”味道太浓。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一个最能体现公平与正义的税种,也最贴近百姓利益。然而我们看到,个税综合税制改革空喊了几十年仍然止步不前,富人不交税、少交税,工薪阶层的心理又何来平衡?这么多年来,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只要有一点技术含量的就避开,玩“躲猫猫”,使很多应有的改革被延宕,错失了原本可以彰显公平与正义的机遇。

    下一步企业或可关注的还有资源税和环境税改革。资源税和环境税改革进程已经提速,改革也很有必要,但应注意保持足够的税收中性,或可采取减费让税举措,绝不能因资源税和环境税改革恶化市场环境。在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均不看好的情况下,中国确实已经担当不起经济迅速回落的代价。

    总而言之,历经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特色的税收有必要进行重新定位。公平与公正对于中国税收来说大有检讨的必要。在中国,越来越多的财富迅速向极少数人身上聚集,政府富致失态,百姓无钱消费,这就说明现有税制出了问题。人民对税收的感觉一是重税主义,二是保障不足,也只有在这两个上面同时给力,人民的税收痛苦才会大大减轻。

    中国税制既有的问题是,名义税率过高,且改革缺乏应有的前瞻性。有些税收政策在设计上就存在税收漏洞,政策的人为刻画痕迹较显著,市场短期行为充斥。然后,再不断地进行拾漏补缺,这又导致政策多变。

    经过如此一番腾挪,税收就有了足够的寻租空间,非常容易被执行人操控。正因为这个灰色地带的存在,偷逃税泛滥成为一个必然。这也是民营企业家创新和投资不足(甚至忙着向国外转移资产)的一种比较另类的解释。因为他们确实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被政府“正法”,何时又会被官家“笼络”。说白了,就是一个主义与市场在尺度上的拿捏问题。

    社会保障真有那么难?解决以药养医从何入手

    特约撰稿/蔡江南,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教授

    为什么不管有钱没钱,中国人总是对生活充满不安全感?焦虑症几乎已成中国各个阶层的通病。他们看上去不堪重负,而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我们这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体系的缺失。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医改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每年年初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总要提出一些新的任务。这次会议不仅提出了医药分家,而且还列出了三步走的时间表,目标相当宏伟,决心也很大。但是,从何入手、如何实施,没有看到操作方案。

    医药分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解决以药养医的一个手段。医药分家也绝非如一些人想象的那样简单,即只要将药房搬出医院,同时政府财政补足医院的收入损失,便大功告成了。实际上,即便这种简单的想法执行起来也不简单。药房离开医院后,医院还要保留药剂师以满足住院病人的用药需求,因此药剂师无法都随药房一起离开医院,这样一来,社会化的药房便出现药剂师的缺口。同时,政府财政即便能够弥补所有医院眼下的资金缺口,财政补贴也不具有长期可持续性。

    实际上,造成以药养医的根本原因在于医药价格结构的扭曲。医疗服务价格严重低于其成本和价值,让医疗机构必须通过药品收入得到弥补。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在外围动手脚的话,既不能解决以药养医,也无法消除价格扭曲带来的一系列弊病。因此,建立一个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才是解决以药养医问题的关键。

    现有医药定价机制的弊病首先在于定价主体的责权分离。作为定价方的发改委并不承担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而承担医疗费用责任的医保部门又无权定价。这种责权分离的定价机制造成了医药价格扭曲的长期固化。发改委更在乎价格指数增长的快慢,担心调整医药价格结构可能带来的价格水平增长,而不用承受以药养医带来的种种弊病。所以,让医药定价权脱离发改委一家说了算的局面,才是解决以药养医的一个必要前提。

    与此同时,医药定价权也不应当仅仅掌握在政府医保部门一方手中。政府作为医疗费用的支付方,也不应当单方面垄断医药价格的定价权。鉴于医药本身的特点,完全由政府一方或者完全由市场一方来定价,都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没有充分的信息、无法及时反映病人需要和生产成本,都会使市场单方面定价或政府单方面定价存在“失败”的可能。

    从国际经验来看,由包括供求双方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组成定价委员会,进行协商谈判,不失为一种兼顾各方利益、比较有效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医药定价委员会可以吸收医疗服务方,药品和医疗仪器生产方、医保部门、有关专家、消费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可以先由一个专业委员会进行研究,提出方案,然后再经过定价委员会批准。在建立一套基础价格之后,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其二,为了降低价格结构重大调整对病人带来的影响,可以采取分两步走的办法。随着近年来医改的深入、政府投入增加和医保制度的改善,医保支付部分在整个医疗费用中的比重有了显著增长,我们可以首先只对医保支付部分的医药价格进行调整,而对非医保范围的个人支付部分暂时不动。这类似一种价格双轨制的做法。对于医保支付部分的价格调整,还可以提供一个测试新的定价机制和价格结构的机会,便于避免重大失误带来的不利影响。

    其三,对医保支付价格的调整可以与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结合起来。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发展捆绑式的支付方式,如按病种支付、按人头支付和总额包干。但即使对于这些新的支付方式来说,合理的医药项目价格可以提供一个正确的费用核算基础。而且,按项目付费方式也不可能完全被其他支付方式取代。

    归根结底,从建立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入手(建立一个协商谈判的定价机制),并首先调整医保支付部分的价格结构(经过一个价格双轨制的过渡阶段),而不是简单依靠政府财政补贴来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这应当是一种比较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也有助于降低改革成本,具有长期可持续性。

    真假城市化:以重大制度推进中国的社会流动

    特约撰稿/易宪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与增长,城市化是其最大动力。最近,李克强副总理在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演讲中强调,扩大内需将是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而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比例刚超过50%,每一个百分点增长就意味着有上千万人进入城市,具有巨大的投资与消费需求。同时也有研究表明,城镇人口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将可带动最终消费增加1.6%。

    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化”第一要义,就是要打破计划年代城镇户口与非城镇户口造成的身份差别与歧视,以此来促进农村人口有序地向城市流动。当前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走这一步,但是还不够。特别是当前大城市的户口仍然附着不少特别的权利时,户籍制度改革更是要打破这种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限制。

    但是按照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户籍放开的主要范围放在中小城市。按照这种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不仅会为大中城市的户籍流动创造更多的寻租设租机会,导致城市之间人口流动机制扭曲,而且也向市场表明了中国未来城市化的发展方面是倾向于中小城市,或有人所提的城镇化。但是,从世界历史进程来说,现代国家城市化的进程基本上都是先聚集在大城市开始,然后等这些大城市发展之后才逐渐向这些城市周边扩散,以此来带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如果中国城市化进程只是限制在城镇化的取向上,希望通过创造中国城镇化来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及发展中国经济,这样做可能如早年通过户籍制度制造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模式一样,造成中小城市,或小城市及小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与大中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

    当前城市化的问题并非是“城镇化”,而是中小城市的居民向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流动的“城市化”。由于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滞后的限制,这种城市化受到严重阻碍。中国要实现真正的城市化就得通过重大的户藉制度改革来实现。

    其次,中国的城市最为重要的就是,建立起全国性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让全国劳动力人口能够自由地、没有歧视地在国内劳动力市场流动。这样才能保持中国社会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而正是这种较高的社会流动性,不仅将调动全国人民加大教育或人力资本投入的积极性,提高整个民族的人力资本素质,而且它也是加快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与繁荣的关键所在。比如,现在许多非精英人士不断地在寻找发展新机会、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大量民营企业家涌现、大量的农民子弟进入国家公务系统等,都是这种合理的社会流动的结果。

    第三,中国人口为何会在短时间内快速向一些特大城市集中,而不流向中小城市?这在于中国中等以下的城市,不仅经济发展程度不够或经济发展落后、文明程度较低,而且现有的政治体制结构也决定了人们在这些中小城市不容易获得应有的公平发展之机会。

    当前中国仍然是以政府权力为主导的经济,在这种经济结构下,城市的经济发展往往不在于当地资源条件及生产力布局,而在于政府权力大小。因为政府权力成了聚集资源最有力的工具,政府权力越大所聚集的资源就越多,这个地方的经济就越容易发展,居民所面临的机会就可能越多。比如北京及中国省会城市都成了国内经济增长最快的城市。而不是如美国,首都华盛顿并不是经济城市。因此,中国的真实城市化就得对政府职能重新界定,就得对现有的制度安排进行重大改革,以此来减弱政府权力对资源的主导与聚集作用,以此来培育市场机制并通过市场法则来保证城市经济发展。政府的“权力经济”不突破,要实现真正的城市化是不可能的。

    一言以蔽之,中国需要真正的城市化,而不是“伪城市化”。只有通过一些重大的制度改革,才能打破城乡居民二元分割,让每一个农民进入城市并真正实现身份的转换,让中小城市的居民自由进入大城市;才能强化整个社会流动性而不是固化这种流动性;才能弱化政府对资源的主导而不导致“权力经济”盛行等。否则,“伪城市化”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将大打折扣。

    财富蛋糕怎么分?让“仇富”止于共同发展

    特约撰稿/余和军,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博士

    据说商界风云人物史玉柱讲过这么一个段子:当邻居突然有钱买了一辆好车,美国人会说“我要赚钱买更好的车”,日本人会说“我要研究他赚钱的方法”,法国人会说“我想借他车去兜风泡妞”,中国人却会说,“我杀他的心都有,我今晚先砸了他的车!”

    上述段子套用赵本山一句经典台词就是:仇富,典型的仇富!不过,攀比仇富并非中国人的新毛病,大概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孔子时代就开始了。只不过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分配制度改革未及跟上,由此导致收入差距加大,这个问题就愈加明显。而在社会转型、制度存在大量钻营空间的情况下,一些不法致富者和不时被曝光出位之举的“官二代”、“富二代”的存在,也使得仇富心理和行为在情理上可以理解。在这样的背景下,中美两国普通人对待富豪心态自然不同。老美会想着通过创业创新成为其中的一员,而具有江湖情结的中国人想得更多的,是既然自己没机会钻到空子,就该“消灭”这些致富不法、为富不仁的家伙。

    但是,中国人的仇富,总体上还是具有选择性的,当年媒体报道“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家有五六辆汽车,民众却表示认可,认为像袁隆平这样做出重大贡献的专家就是家有五六架飞机也无可厚非。相比之下,由于其他富裕人士财富来源不透明、不可考,在原罪逻辑和有过推定的假想下,即便是遵纪守法的富裕者也难免被仇富的流弹击伤。

    上述事实也从侧面说明了仇富不是一种心理问题,而是一种社会问题。中国人的仇富,仇的不是富,实际上是各种社会不公。

    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各种不公不一而足。在不同群体和个人想法、能力、机遇等大不相同的情况下,最大的不公事实上不是结果的不公,而是规则的不公!如果说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做坏事,那么不公平的规则将使趋利避害的人们涌向规则的偏袒方,引起社会失衡。譬如近年来成为香饽饽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垄断央企对人才等社会资源的强大吸附。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是个“竞技场”,个人所拥有的财富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排序,那么,制定规则的公权管理部门首先要做的,就是保证游戏玩家在相同的起点和公平公正公开的规则下竞技。在规则公平的前提下带来的结果不公平,人人都将无话可说。而一旦规则公平,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机会均等,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富翁,社会始终会给待富者留有生存、发展、发达的希望。

    那么,如何保证社会的游戏规则公平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从结果着手的最直接的一面,但根不在于此。也就是说要,要解决好这个社会问题,仅仅通过经济领域的改革是不够的。

    事实上,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已经实行30余年,由先富带动后富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也已提出多年,但共同富裕的理想是社会发展这个函数只能无限逼近而不能达到的极限。因此,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是把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到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各方面,以尽可能弥补制度漏洞,避免官哨、黑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不合理的事情发生,减少甚至杜绝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等各种丑恶腐败现象。

    相应的,如果说经济领域改革的目标是使国民富起来,那么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除了要保证经济继续健康快速发展之外,还包括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比如充分的民主、广泛的参政议政、健全的社会保障、有尊严的工作生活等等。这样一来,把共同富裕的理念与时俱进为涵义更宽泛的共同发展,让全国人民共享全面改革开放的各种成果,应是社会各阶层能普遍接受的提法,也是后小康社会发展的可行目标,从而使先富者富得心安理得,待富者也有生存空间和一席之地,穷富都合生共济,从容淡定。

    总之,仇富这个社会问题需要系统性的改革来解决。面对既得利益者的阻扰,要破除不公,保障规则公平、机会均等,下一站的全面改革需要更大的勇气和魄力。

    变中寻机:深水区的改革如何改?

    特约撰稿/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30年的改革,在带来历史性成就的同时,也改变了改革的环境。30年前,改革在浅水区,全社会面临着共同的矛盾与问题,也就是解决温饱问题;30年后,全社会需求发生变化,不同群体改革需求不同,很难用单一的改革菜单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因此,改革进入到深水区,不在于改革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而在于改革面临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并且逐步多元化。如果不能从这个最基本的特点出发,重新思考改革的基本性问题,谋划改革新战略,那么改革有可能在深水区迷失方向。

    新阶段改革需求发生变化,矛盾与问题发生变化

    1. 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随着我国开始全面进入发展型新阶段,消费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面临由生活必需品到耐用消费品的需求结构升级;另一方面,面临由私人产品到公共产品的需求结构升级。尤其是文化、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推动着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由此,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短缺、公共服务不到位日益成为突出矛盾,我国开始进入公共产品短缺的时代。

    2. 改革面临明显的利益掣肘。在这种情况下,相当多的改革难以出台,即使出台也会在某种程度上被扭曲。这些年,利益关系失衡的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并由此具体表现为三个失衡:一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失衡;二是投资—消费的失衡;三是权力运行与权力约束的失衡。

    3. 改革的现实困境。第一,某些改革实际上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有些改革流于口号、趋于形式化,一些改革任务低效率重复;第二,某些既定的改革久拖不决或决而不做。例如,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垄断行业改革,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等,都没有实质性突破;第三,改革共识的缺失与改革动力的不足。

    深水区的改革战略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从现实情况看,重要的是把握收入分配体制、国有资本配置、资源要素价格、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税体制、政府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使改革在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扮演重要的角色。

    1. 实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新突破。第一,明确收入分配改革的目标,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劳动者报酬、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比重的刚性指标,确定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具体目标;第二,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改革的基础制度,在建立收入和财产登记申报制度、完善财产权保护的基本制度、建立工资谈判协商制度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第三,推进财税体制等相关配套改革。

    2. 实现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改革的新突破。从我国进入公共产品短缺时代的基本国情看,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主要不在于国有资本比重的增减,而在于能否服务于实现公平与可持续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在缓解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稳定和消费预期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此,从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出发,应当以公益性为目标调整国有资本配置,并且逐步提高国有企业支付国有资源使用租金和利润分红的法律法规。

    3.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新突破。第一,确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国家标准;第二,加快以事业单位为重点的公益机构改革,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第三,完善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和供给机制。

    4. 实现财税体制改革的新突破。第一,逐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第二,逐步降低企业税负,尤其是小微企业税负,使劳动收入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第三,加快财政公开透明化进程。

    5. 实现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新突破。第一,坚持在市场主导下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第二,强化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中的作用;第三,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达成“改革共识”的唯一前提:让每个人的权利平等起来

    特约撰稿/王炼利,独立学者、评论员

    改革若“一国多制”,何来“改革共识”?

    我的看法,“培育改革共识”的提法不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改革是成功的,这是共识。当时农民的钱袋都鼓了起来,这是达成共识的基础。而以后,几乎每一项改革都不再有“共识”。因为改革的结果是大部分人的钱袋瘪了,其中一大部分人还成了欠债的,每月需要还沉重的债务,偿还沉重债务的时间长达十几年、二十几年。

    而对于制定改革制度和方案的及“操作改革”的这一社会层次,由于针对他们使用的改革方案、改革政策与基层人群不一样,他们的确从住房改革、医疗改革及其他改革中得到了好处。

    近几年国家每年会公布“住房保障支出”的数据,数据一年比一年可观。但是,你知道国家的“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在保障谁的住房利益吗?“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保障性住房支出”项,是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但“住房保障支出”中还有一笔“住房改革支出”,那就仅仅与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住房改革”有关了。

    在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后,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工还继续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住房福利!他们不但继续享受着“单位分房”,还能通过“助补”住房公积金、住房标准不“达标”的享受“未达标补贴”、租房的享受“房租提高补贴”等方式,享受着比“福利分房”时更为优厚的福利待遇!

    显然,住房改革制度执行的是“一国多制”。有身份的“体制内”在享受改革成果,基层社会成员去承受改革代价。医疗制度的改革也是同样制订医疗制度改革方案的和具体“操作改革”的总是将利益天平往自己这边倾斜。

    2007年6月,中纪委让全国干部们就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情“说清楚”,上海市纪委就让黄浦区一楼盘住户中数十位享受了“折扣房”的处级以下干部带头到纪委“说清楚”。不料这些“低级别干部”开了个业主会,最后决定集体抗拒“说清楚”,理由是高级别的领导及家属“炒房、炒地”并未“带头说清楚”。

    杨海鹏曾在《上海多名官员被曝低价购房,差价高达数百万元》一文中曝光:“上海市曾经由组织部门对2000多名市属干部购房情况进行摸底,先以购房价格与市场价格‘差价50万元’为起点,后发现工作量过大,调高为‘差价100万元’。知情者介绍,拥有八九套住房的干部比比皆是,这尚不包括以非近亲属名义持有或由其他人代持的房产。摸底同时不了了之。”

    如果对一个个具体的改革项都不可能有共识,笼统谈“改革共识”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无论是肯定改革还是对改革质疑,都是中国社会各阶层对改革的感同身受。具体的改革如果都像八十年代农村改革那样,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并且实现利益的时间就在当下,就在眼前,人们怎么会不拥护改革?而现在是描上几笔“改革远景”供人们去望梅止渴,却不去着手改变造成“改革窘境”的原因制订的改革制度和改革方案竟然是“一国多制”。

    要想达成改革共识吗?那就不能让改革方案政出多门,那就不能允许改革方案的“一国多制”。

    政改达成“改革共识”的必由之路

    凡涉及利益的改革,没有一样“不政治”。譬如一个国家的职工因为就业在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就可以在房租提高时享受提租补贴,就可以在住房面积不达标时享受标准未达标的补贴,就可以享受公积金“助补”,而中国的大部分城镇就业人员连最低标准的住房保障都没有,这难道还不涉及政治?来自基层的最广大的中国人对改革的感同身受难道不也是一种“政治共识”?那正是来自利益受损者的“政治共识”。

    改革政治体制,就是要让政府和官员受到有效的监督。所以,不用一提“政治体制改革”就马上联想到“三权分立”。不允许改革方案政出多门、不允许涉及全民利益的改革搞“一国多制”,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既共同享受改革成果,也共同承担改革的代价,这在当前是最大的政治。

    “改革中的问题”正是由那些拥有改革主动权的人们一手制造出来的。他们视而不见在改革中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视而不见这个庞大群体利益受损的事实,“关于由自己得利产生的恶果,他们保持沉默”(亚当?斯密语),这正说明在当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任何改革,都牵涉到资源的重新配置。由于中国全部资源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这场改革,民间始终没有主动权,因为民间没有资源即使私有经济得到了大发展,也不意味着民间就有了所有权归属清晰的资源。于是,国家力量成了主导改革的唯一力量。而具体操作改革的人由国家力量赋权也就顺利成章。

    改革是国家行为,而中国历来的国家行为是不受监督的,因此改革也是在不受监督下进行。这样,我们就可以发现中国改革的两大特点:1,有着集中力量办一切事情的方便;2,不受任何监督。

    这两个特点决定,中国的改革一旦进入角色涉及到利益层面的改革,一定会出大问题。中国的确走出了计划经济时代,但没有走进真正的市场经济,而是走进了怪诞的“计划市场”时代。一切涉及到资源重新配置的改革都是在“计划市场”中进行。而在“计划市场”中进行资源配置的改革,只能听从权势;并且,只要政治体制不改革,中国的改革也就只能改到“计划市场”为止。

    “计划市场”与“计划经济”的区别在哪里?

    “计划市场”是中央政府官员和地方政府官员分散掌握着对国家资源的控制权、支配权,“计划市场”不排斥市场、需要市场,控制权和支配权能通过“计划市场”交易出权力的最大化。“计划市场”直接从“计划经济”延续而来,承继了计划经济时期对社会最重要资源和对主要经济活动部门的高度垄断,不过这种垄断不再以“国家”的名义出现,垄断权在已经掌有权力的群体中约定俗成地分配。

    “计划市场”也是改革的结果,是对国有资源重新配置的结果。但“计划市场”是深化改革的阻力,现在改革深入不下去,就是因为有“计划市场”存在。

    真心要将改革深入进行下去,就一定要打破“计划市场”的桎梏,就一定要打破由官员分散掌握着对国有资源的控制权、支配权的局面,就一定要让资源调配由市场说了算,就一定要让大部分资源分散到广阔的民间。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实现。

    改革到了今天,必须指出:现今谈“深化改革”,往往只是一种“话语惯性”,并没有真正认识“深化”的含义。而我认为,“深化改革”的最终目标方向,就是要彰显人的权利和人的尊严,使改革人性化、人道化。改革人性化人道化了,大拆迁不可能发生,医院和路人见死不救的情况不可能发生,付不起学费父母上吊服毒不可能发生,将工厂当成跳楼比赛的赛场不可能发生。

    改革的最值得肯定之处,是改革带来了自由。有了自由之身才能自由地创造财富,有了自由之身才可以理直气壮要求拥有财产权利,有了财产权利,就不会甘心自己只能被动接受别人制订的总是让自己吃亏的“改革方案”,就自然而然会坚持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为让自己的利益能体现在改革方案中而奋斗。

    一个能为全体消费者提供“选择”的社会,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就是一个人性的社会。这就是今天的改革需要达成的目标。要让每个人都能相信:改革中能实现自己的利益,改革就会有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