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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赴法培训的总结报告

日期:2012-08-21 08:4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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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外事办:
    为学习借鉴法国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经验,经国家外专局批准,受法中科技交流中心邀请,我于2012年7月15日-8月4日参加了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组织的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同志赴法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培训班。团长为市场秩序司监督检查处处长于晓,副团长为市场秩序司综合处处长穆小红,秩序司监督检查处干部王文强及天津商务委、江西等省商务厅,济南、银川等市商务局业务主管同志共15人参加。培训期间,学习了法国食品安全和食品追溯体系的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走访了勃艮第大区议会、畜牧业行业协会、葡萄酒行业协会等组织,实地考查了畜禽养殖、屠宰、葡萄酒等生产企业及部分农产品流通市场,与勃艮第大区议会、协会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交流。通过学习交流,深入了解了法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畜禽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模式和经验等,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启迪了思路,对进一步做好我国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国食品流通追溯体系管理现状
    本次考察培训主要针对法国肉类产品的追溯管理体系,法国对于肉类产品的质量追溯是世界上开始最早的国家,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牛的生产管理上实行个体识别,80年代开始使用耳标,1996年欧洲发生疯牛病疫情后,开始在牛的养殖、屠宰、分割至销售的产业链中建立和实行全程追溯。牛肉是法国的最主要肉类产品,其质量追溯制度、体系也是目前最完善的。同时,猪、羊、鸡等肉类产品也相继纳入到了质量追溯体系中。
    (一)质量追溯实现了法制管理。
    法国的肉品质量追溯已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实行强制执行制度,同时遵循欧盟和法国的法规,两者互为补充,欧盟的规定是成员国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国的规定是在符合欧盟规定的基础上做出更符合法国国情的进一步规定。有关的规定有:(1)欧盟法规1760/2000《牛肉的追踪规定》,2000年7月17日实行,规定建立国家的质量追踪信息库,要求每个肉类经营单位都要进行登记和认定。(2)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一旦发现有问题产品,要立即将其从产业链中撤出,减少其危害,没有问题的产品继续销售,减少其损失。(3)生产(企业)者的生产规范:养殖、屠宰、批发、销售、认证产品均有应遵守的技术规范。(4)欧盟法规178/2002《牛肉及其内脏的规定》,2002年1月28日发布,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在法国养殖的牛、羊、猪必须实行耳标及身份证管理,其中牛是强制性实施。法规的第18条规定:从屠宰场分割车间到超市,每个环节都必须识别出产品来自何方、销往何处、销售的数量、批号,一旦出现问题,卫生部门可向企业要回所有有关的资料。(5)法国的《食品强制标识制度》,2000/13,2000年5月20日实施,要求肉和内脏必须标注名称(肉的部位)、重量、有效期(最好的消费期限)、包装日期、保存条件(温度)、制造商(加工商)、公司地址、制造商的许可号、包装方式(真空包装、气体包装)。(6)法国法规66—1005《牲畜的追踪认证规定》,规定了每个动物必须采用耳标,每个动物必须建立身份护照。
    (二)肉类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
    法国肉类产品质量追溯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系,在国家层面由法国农业部的兽医局负责全国的肉类产品质量追溯工作,在每个大区都建立了畜牧业指导中心,负责本大区的肉类产品安全和质量追溯工作,在每个省都有农会,负责本省的肉类产品质量追溯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农场主进行养殖技术和追溯体系指导及日常的质量追溯监督检查,每个农场每年至少检查1次。农会在每次的监督检查时要检查农场主是否遵守申报的规定期限,检查耳标的丢失情况和使用情况,观察牧场牲畜的生长是否健康、正常,是否按时、客观地记录了卫生手册要求填写的内容,是否对上次发现和指出的要改进的问题进行了改进。对多次不改和问题严重的牧场要提交兽医指导中心,进行行政处罚,严重的提交法庭处理。每个农场主都是质量追溯制度的责任主体。
    (三)牛的质量追溯程序 
    1.对从事养殖、屠宰、批发、销售的企业进行身份认定许可。按照欧盟的有关规定对每个农场主给一个编号,叫做认可号,同时发给农场主一个表格填写有关信息。此信息存储在国家信息库,其中农场主的许可号是本农场生产的产品须标注的,每个号都代表了一个农场的产品,以追溯是哪个农场生产的产品。对屠宰场和批发市场进行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单位才被允许开展有关的经营活动。没有被认定的企业不能从事肉类的屠宰和批发。
    2.给每个牲畜建立护照。当一个新的牲畜出生后,要求在21天内向当地农会进行申报,或在转让、销售前7天向当地农会申报。农会在接到农场主的申请后,给农场主寄去填写护照的有关资料,农户填写后寄回农会,在确认有关的信息完整和正确的基础上,农会制作护照,在14天之内将牲畜的护照寄给农场主。同时由农会负责通过互联网将护照的有关信息上报国家信息库。这个护照将伴随这头牛的一生。护照要记录牲畜所在的省份号、性别、出生地点、出生日期、耳标号、条形码(追溯代码,农场主的基本信息等)等。
   3.颁发卫生证明。兽医部门给牲畜同时颁发卫生证明。农场主在饲养过程中要及时填写牲畜的卫生手册,记录注射的疫苗情况、所用的药物情况、所用的饲料情况、发生的疾病及治疗情况、疫病检疫等情况。
    4.颁发耳标。农场主每年根据牛的出生情况向当地农会预订耳标,每个牲畜两个同样编号的耳标,耳标号与牛的身份号是一致的。耳标的费用由农场主支付农会在收到农场主的耳标订购申请后,向国家指定的牲畜耳标生产企业代农场主订购耳标,企业收到付款后,耳标生产厂将耳标寄往农场。
    5.牛的转让或销售。农场主在转让或售出牛时,要记录牛售往何处,接收方要记录牛来自何方以及转让的有关情况。同时卫生手册和护照在牲畜转让或销售时应与牲畜同行,证明其健康、在不会传染疾病的前提下才能转让和销售。
    6.牛的屠宰、分割。牛的屠宰必须在屠宰场集中屠宰。法国有屠宰场570个,其中10个公有(属于政府投资)。屠宰场要经过国家的认定和许可,要遵守国家和欧盟有关的技术规范。每个屠宰场国家配备了负责卫生和安全的检疫员,负责在屠宰前用肉眼观察牛的外观是否正常,特别是牛的眼睛和四肢,在宰杀后检查牛的肉和内脏是否正常,并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进行药物残留和疫病的进一步检验。牛的卫生手册和护照在牲畜送往屠宰场之前应送达屠宰场,屠宰场在见到有关资料,在证明牲畜健康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屠宰、分割、销售,否则屠宰后不得进行销售。屠宰场要保存和记录牛的来源、运送牛的车号、车主和有关资料,并建立屠宰场内部的编号,这个编号要与牛的养殖信息对应,在追溯时可通过屠宰场的编号追溯到养殖场的信息。屠宰场要在标志上注明屠宰日期、屠宰场名称、代号、卫生检疫合格标志、条形码等。对于同一头牛的不同部位进行分割的肉要分别标注,要能通过标志追溯到原来的同一头牛。
    7.牛肉的批发。牛肉在进入批发市场时要提供屠宰的有关信息,包括卫生检疫的证明,批发市场要记录肉的来源(屠宰场)、送货的车辆号等有关信息。分割肉等直接销售的可延用屠宰场的编号和标志,有关批发市场的情况可以在出具的发票中往下传递有关信息。批发市场对销售的肉要进行再处理和分割的,需要建立批发市场的编号,并进行标注。对肉的买主要进行记录,即在批发市场能查到谁买了肉、买了哪个编号的肉、什么时间买的、买的数量等信息。批发市场整个温度控制在4摄氏度左右,肉的销售始终在冷链中进行,有效地保证销售环节肉的质量。进入批发市场进行牛肉产品购买的人要进行身份的认定,而且在批发市场进行登记,没有进行身份认定和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批发市场购买产品。而且进入批发市场的人员一定要身穿保护服,防止造成污染,否则不能进入市场。
    8.牛肉的销售。法国有17000个牛肉销售店,经营肉类产品的销售。在各大超市也进行牛肉产品的销售。肉店和超市要保留批发商的号码和发票,记录肉的来源和运货的车辆信息,以便一旦有问题可以追溯到上一级来源。在销售到最后的小块肉时,小块肉上没有标识,但小块肉来源的大块肉是有标识的,这个标识一直放在旁边,可以查到每小块肉是从哪个大块肉上来的。
二、法国食品流通追溯体系的特点
疯牛病的爆发使法国人民清楚地认识到建立追溯体系和制度的必要性,消费者对肉类产品安全的关注和要求也提到新的高度,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和市场环境。在如此背景下,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法国肉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具有其鲜明的特点。
    (一)牛的追溯体系最为完善。因为牛是法国和欧洲最主要的肉类食品,养殖和消费量最大,占的比重很大,同时因为发生过疯牛病,人们对牛肉的安全性关注度高,搞好了牛的管理有益于增强人们的消费信心,并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全局起到了重大的影响和促进作用。而在猪、羊、鸡上还未实行有效和完善的追溯管理。
    (二)信息采用分段管理。法国的质量追溯信息是将牲畜的护照和卫生手册等基本信息输送到国家牧业中心数据库,虽然屠宰场、批发市场的信息不输送到国家信息中心,但这些信息在产品的相邻环节是可以查询和追溯到的,因此一方面保证了当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发现问题原因,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节约了日常管理的成本,保证了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养殖、经营户诚信度高、责任意识强。质量追溯基本信息的收集和传输需要养殖者及时真实地自己填写、记录、上报,积极配合政府的管理要求,法国的养殖、经营者能主动积极做好记录工作,具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很高的诚信度,从根本上保证了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法国从农业部到各大区、省.均有负责质量追溯的专职机构和管理、技术人员.每个屠宰场都有国家派出的人员负责卫生检验工作,管理体系完善。
    (五)追溯管理重在产业的源头。法国的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重点放在了养殖场的养殖过程。养殖是产业的源头也是追溯的起点和重点,法国对于建护照、装耳标、记录卫生手册都有法规规定,实行了强制管理,同时当地农会每年对牧场的调查起到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从源头上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追溯信息的可靠性。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农会对农场主的管理重在指导和帮助。农会的部分经费由农场主支付,农会的职责一方面监督农场主的行为,一方面帮助农场主进行管理,解决养殖和追溯中的技术难题,增强了农场主的技术实力,不以罚款为目的,密切了农会作为管理者与生产养殖者的关系,为实行追溯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思考和借鉴
    (一)建立实行质量追溯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法国的经验告诉我们,要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必须要切实实行肉类产品的质量追溯,在当前全国大力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营造支持质量追溯的社会环境,倡导、宣传、鼓励企业质量追溯。在一定的时期,进入到质量追溯的法规管理阶段,出台相关的法规,强制执行质量追溯。
    (二)对不同产品分别实施质量追溯 
我国的食用农产品较多,全面实行质量追溯需要很长的时间,应选择主要的、大宗的、安全性差的产品为重点,例如猪肉。对不同的产品要采用不同的追溯方式,小个体动物可以以群为单位追溯,大个体动物以个体来追溯;民族地区以牛、羊为追溯的重点。
    (三)分层次管理质量追溯 
对影响重大的产品实行国家统一追溯管理。对地区性产品实行地区管理,例如,建立猪肉的全国质量追溯信息平台,而各省建立自己特色的肉类产品信息库。
    (四)对养殖户和养殖场实行资格身份认定 
取消现有的各家各户分散养殖形式,进行农村的集中饲养。一方面人、畜分开,保障人体的安全和生活环境;另一方面集中饲养利于统一饲料和疫病防治。对养殖者进行资格的认定,是追溯的基础,是提高养殖者质量意识的有效措施。
    (五)建立质量追溯的管理体系 
建议依托现有的疫病防治体系和卫生防疫体系,建立全国的质量追溯管理体系。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追溯的技术进行培训、指导和日常监督。有专门的机构对质量追溯进行管理,受理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六)将质量追溯与名优产品认证结合起来 
质量追溯应率先在名优产品中实行,逐步成为优质、安全产品的必需条件,促进质量追溯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逐步实现市场的经济效果推动,保证其持续有效的发展。
 
 
                                                         湖北省宜昌市商务局杨子华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