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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对外开放”发展概况

日期:2014-01-10 08:44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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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召开“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对外开放”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周柳军、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仇光玲、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顾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实录如下:  

  姚坚: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对外开放”专题发布会。我是商务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姚坚。出席今天专题发布会的还有: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周柳军、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仇光玲、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顾军。

  我首先介绍一下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总体情况。

  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延续较快增长态势,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初步统计,2013年1-11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484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预计全年服务进出口总额将超过5200亿美元,同比增幅在11%以上。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规模迅速扩大,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统计始于1982年,最初的进出口总额仅为44亿美元。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服务贸易规模扩张很快,2003年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2007年突破2000亿美元,2008年突破3000亿美元,2012年达4706亿美元,2013年将超过5200亿美元。在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1982年,我国服务贸易的全球占比仅为0.6%,2012年该比例已达到5.6%,居全球第三位。初步预计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全球排名仍将位居第三。

  二是高附加值服务贸易保持快速增长,传统服务贸易稳步发展。高附加值服务的快速增长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显著特征。2013年1-11月,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实现进出口总额565亿美元、191亿美元和192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0%、15.9%和16%。传统服务进出口稳步发展。2013年1-11月,旅游服务延续2012年的快速增长势头,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36.3%,仍然是我国第一大服务进出口项目;同期运输服务实现小幅增长,占比为24.1%。旅游和运输服务仍为我服务贸易主要逆差来源。

  三是我国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保持快速增长。2013年1-11月,我国共签订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金额831.6亿美元,同比增长60.6%;执行金额533.8亿美元,同比增长37.8%。其中,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合同金额534.1亿美元,同比增长47.8%;执行金额375.5亿美元,同比增长38.3%。其中,知识流程外包(KPO)业务增长迅速。2013年1-11月,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 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41.4%、34.7%和66.3%。

  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增长仍然主要由内需拉动,进口增速高于出口。从外部需求来看,世界经济低速增长态势短期内难有明显改观,货物贸易增速下滑将对与其相配套的服务进出口造成压力。尽管美国经济呈现复苏态势,但财政紧缩制约复苏步伐,欧元区复苏动力不足,经济疲弱态势未有根本改变。从服务业发展规律来看,目前服务业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为70%,主要发达经济体的服务业比重则达80%左右;服务出口占世界贸易出口的比重为20%,而我国服务出口占对外贸易出口的比重不足9%,存在较大上升空间。随着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撑作用将持续增强,服务出口竞争力将逐步显现。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服务贸易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2012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为4706亿美元,同比增长12.3%,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5.6%,居世界第三位。其中,出口额1904亿美元,同比增长4.6%;进口额2801亿美元,同比增长18.2%;逆差897亿美元,同比增长63.3%。从2013年前11个月的增长态势看,服务贸易增速快于货物贸易近5个百分点。今后一段时间,服务贸易规模有望保持较快增长,增幅将继续高于货物贸易。2015年服务贸易规模将超过6000亿美元,2020年将突破1万亿美元。二是服务贸易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力。2006-2012年,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广告宣传、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年均分别增长54.1%、25.4%、22.0%、20.9%和18.3%,均高于同期服务进出口总额年均16.1%的增幅。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的发展,有效提高了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延伸了参与国际分工的价值链条,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全球价值链最新研究结果显示,服务部门贡献了全球出口增值部分的近一半。三是服务贸易成为拉动就业的重要容纳器。服务贸易对拉动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就业的贡献十分显著。据测算,2009-2011年,我国服务贸易每年分别带动大学生就业184万人、209万人和211万人。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国仅服务外包行业就吸纳从业人员511.3万人,其中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344.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7.3%。服务贸易已经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不断扩大,吸收外资、服务业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目前已经占到我国吸收外资总额的51.4%,比制造业高出了12个百分点。这也是下一步的发展趋势,我国吸收外资中服务业将占最大的比重。随着服务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服务业不断发展,服务业吸收外资和对外开放也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强大的动力。

    以上我简要介绍了一下总体情况。接下来请服务贸易司周柳军司长重点介绍一下商务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周柳军: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商务部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支持下,商务部把握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加速转移的机遇,以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积极营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实现快速发展。

  一、商务部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

  服务贸易涉及部门众多、行业管理和贸易促进分属不同部委。商务部充分发挥服务贸易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良性互动,围绕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管理机制、出台服务贸易政策措施、搭建服务贸易促进平台、推动重点行业服务出口做了大量工作。 

  (一)健全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2006年,商务部设立服务贸易司,牵头负责全国服务贸易的促进和协调工作。2007年,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34个部门建立了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发布并完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陆续修订了技术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法规。建立和完善了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的工作联系机制,与欧盟建立了服务贸易工作部门对话机制,与六大国际组织和美、英、日等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印度签署了服务贸易合作备忘录。

  (二)出台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和《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都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重要内容。2011年,商务部会同34个部门制定了《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同中国出口信保公司签署了《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全面合作协议》。

  (三)拓展服务贸易促进平台。2006年,商务部设立“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供求等信息服务。2007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服务贸易领域中介组织建设取得突破。2012年,我部会同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搭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综合性服务贸易国际展会。2013年举办了首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此外,近年来还重点参与支持举办了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重庆)高峰会、中国(大连)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等大型展示洽谈会,逐步形成了覆盖面广、重点突出的服务贸易会展格局。

  (四)推动重点行业服务出口。在服务外包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三次对服务外包相关政策做出批复,商务部会同相关部委从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扶持、人才培训、特殊工时等方面出台了配套政策。在文化出口领域,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从财政支持、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金融扶持等角度,出台了促进文化出口的支持政策。目前已起草完成新一轮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上报国务院。在技术进出口领域,相继推出了技术进口和技术出口贴息政策,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技术贸易又好又快发展。在中医药服务贸易领域,开展了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

  二、商务部对下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几点考虑

  “十二五”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链国际竞争力、全方位参与价值链合作,增加大学生群体就业、打造经济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将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扩大服务业开放和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相结合,理顺服务贸易管理机制,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法规体系,推动我国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确立服务贸易的战略地位。将服务贸易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积极扩大服务出口,围绕“中国服务、全球共享”这一目标,着力“扩规模、优结构、促平衡”,培育“中国服务”和“中国制造”双轮驱动的外贸发展格局,加快提高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我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价值增值能力,打造对外贸易的升级版。

  (二)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以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确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结合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有序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推动金融、航运、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逐步开放。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范围,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鼓励有实力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

  (三)加强服务贸易法规建设。依据《外贸法》,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进程。注重服务贸易的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开展“十三五”规划的研究工作。加强服务贸易工作的部际协调,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各部门出口政策、推进便利化和自由化。构建由政府部门、商协会、促进机构和企业组成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要像重视货物贸易一样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完善与服务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搭建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贸易促进平台、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积极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为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走出去”提供便利。坚决破除阻碍民营企业和跨国投资的“玻璃门”和“弹簧门”。

  (五)完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建立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财政、税费、金融、外汇支持政策。加强对重点服务出口领域的引导,制定《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争取设立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扩大“营改增”行业范围,对符合鼓励条件的“营改增”行业的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针对服务贸易企业特点,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完善和创新服务贸易统计方法。建立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

  (六)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积极参与世贸组织和其他机构相关国际规则的谈判,加快实现国际规则与我产业发展的协同性。发挥多边谈判“核心成员”作用,加强与金砖国家的沟通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优惠待遇。推动全球服务业行政审批透明化,推动行业技术标准趋同,为服务贸易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

  谢谢大家。

  姚坚:下面请外资司仇光玲副司长介绍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情况。

  仇光玲: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2013年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2013年服务业吸收外资情况

  2013年1-11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0434家,同比下降9.1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55.06亿美元,同比增长5.48%。其中,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继续较快增长。1-11月,服务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2337家,占同期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60%,同比增长0.7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2.47亿美元,同比增长14.04%,其中电气机械修理业(同比增长259.94%)、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业(同比增长80.89%)、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54.82%)增长较快。

  改革开放以来,吸引外资以制造业为主的格局已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现代服务业日益成为对外开放的新热点。服务业的比重逐年上升:2011年服务业的占比升至47.62%,首次超过制造业;2012年占比为47.66%,超过制造业3.6个百分点;2013年以来,服务业的占比继续超过制造业,目前这个比重为历史最高水平,是中国入世之初的两倍有余(2001年比重为24%)。

  2013年,商务部在稳定外资规模的基础上,不断努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合理引导外资产业投向。在服务业利用外资方面,我们积极稳妥推动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在ECFA和CEP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开放了上述领域。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出版物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支持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扩大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的开放;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前海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准入目录。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2013年以来,中国吸收外资走势相对平稳,并逐渐有所回升,自2月起至11月已连续10个月单月吸收外资保持正增长,全年吸收外资规模仍将保持相对稳定,这得益于中国引进外资的综合优势。

  2014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任务重大,责任重大,使命重大。特别需要提到的是,新一届政府积极推动的各项改革成效开始显现,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及其他社会经济改革有助于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实体经济、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改善投资环境,并将持续对实体经济带来制度红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放宽投资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对于《决定》要求“有序开放”的,我们将抓住优先需要解决的开放瓶颈,结合行业改革目标,研究制订开放时间表,并力争在若干重要领域的重大问题上先行取得进展。对于《决定》要求放开外资准入限制的服务业领域,要尽快明确这些领域对外开放的核心问题,借鉴试点开放措施的经验,使相关领域外资不仅进得来,更能落得了地,扎得了根,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成长得起来。

  下一步我们将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水平”为着力点和出发点,采取一系列吸引外资措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的精神,加快推动有关部门对外开放政策的研究拟定和颁布工作。

  在各国吸引外资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商务部将研究进一步加大包括现代服务业在内的投资促进力度,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在管理体制创新方面,商务部会一如既往地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外资行政审批,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做好顶层设计;继续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律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利的行政环境,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