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经济商务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日期:2009-07-14 09:05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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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搞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枝江市经济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纳入局领导班子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杨万新为组长、副局长马国华为副组长的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内贸行业股人员为主的工作专班。制定《枝江市经济商务局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整改规范,检查督办、评估验收这3个阶段认真加以实施。
——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一方面通过《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广泛进行食品安全宣传,促进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利用内部刊物《枝江经济商务信息》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行宣传贯彻。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不能用、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功效、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等,新法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整合,这意味着今后我国食品安全有了统一标准,监管的目标和尺度将更加明确;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该局和枝江酒业、华润雪花啤酒、北山超市等企业还悬挂横幅、摆出站牌、张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标语,营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
——规范市场秩序,实施酒类流通备案制度。五峰疑似甲醇中毒事件后,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把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严格酒类流通管理,特别是抓好散装白酒生产和销售的大排查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头等大事,从源头上防止出现类似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的重大事故。枝江市经济商务局专班人员在局长杨万新、副局长马国华的带领下,深入到各镇(街办)加强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格酒类流通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随时掌握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保持与工商、卫生、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散装白酒销售进行全面清查,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式,派干部包社区、村组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环节的监管,推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地进行。同时,整顿和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酒类流通备案制度和销售登记制度,加强酒类流通溯源管理。截止目前,对全市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176家。
——实行定点屠宰,完善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首先,在马家店城区率先实行此项制度,凡城区经营肉品的业主必须符合4个条件(即依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登记手续、与定点屠宰企业签定《生猪产品授权经营协议书》、办理公示标牌、建立生猪产品进销台账)并实行挂牌经营,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荣昌肉联厂正式转换生产经营方式,与肉品经营业主签订授权肉品经营协议书。其次,确定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方案,组织召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会议,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8]82号),部署重新申报设置方案,上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17家。宜昌市商务局、动检站、工商局组成的联合检查验收组对上报的生猪屠宰场进行了检查验收。截止6月底,全市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城区16629头、乡镇9448头。再次,指导荣昌肉联厂安装病害猪危化处理设施已经到位,通过了宜昌市商务局的验收。枝江市经济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到该厂检查危化处理设施、病害猪危化处理记录,核实病害猪危化处理补贴相关基础资料的情况,对荣昌肉联厂存在严重的成本倒挂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加强行业监管,专项整治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一是出重拳打击私屠滥宰和查处病死猪。枝江市经济商务局会同市工商、卫生、畜牧兽医等部门抽调11人组成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队,4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生猪的收购、屠宰、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端掉余家溪私屠滥宰窝点1个;在猪商冷冻库收缴病死猪两头,并当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采取四大举措确保五一期间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枝江市经济商务局与粮食等部门协调超商、集贸等卖场和粮油酒肉及食品加工等企业搞好五一前期货源准备;与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进一步提高协同能力,加大监督力度,严把商品质量、价格关,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会同卫生、工商、动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五一期间肉品安全问题,对医院、饭店、餐饮单位等肉品消费环节进行集中检查整治;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重点商贸、餐饮企业的管理,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理念,倡导行业自律。三是根据上级关于甲型H1N1型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急行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未雨绸缪,提早准备,制定方案,高度重视猪流感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农业、卫生等部门,全力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猪流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肉品市场的平稳运行和老百姓食肉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严格屠宰检疫检验制度;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制度,禁止无产地检疫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认真做好检查登记,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和死因不明生猪,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病害猪肉出厂。督促屠宰厂(场)继续严格加强厂(场)区内外的卫生消毒,做好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感染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认真做好预警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