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经信局推行“四制”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为加快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全民创业,我局以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为契机,认真研究,强化措施,扎实进取,推行“四制”工作方式,确保全面实现本部门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
一、推行“任务分解制”。一是实行任务层层分解,将市经信委、市商务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分块到分管领导,分类别到业务股室。二是在3月26日我局下发通知,将商贸行业市场主体个体户新增9232户、企业新增340户,制造业个体户新增480户,信息传输、计算机及软件服务业个体户新增18户、企业新增5户的目标任务下达到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推行“强化调研制”。一是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按分解任务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二是定期分析形势,及时对各乡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定期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联席会,着重研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加以协调解决。三是将上报的情况结合实际认真清理,仔细筛选,分类梳理,做到客观、严谨。实行工作动态联络,加大同工商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确定专人每周向市经信委、市商务局报告任务进度。
三、推行“亲情服务制”。一是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一样对待,用真诚的服务以情暖人,以情动人,创造和谐的服务关系。二是加强登记指导服务,对确定的创业主体进行规范的分类引导,及时快捷办理工商登记。三是搞好信息沟通服务,公开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受理服务对象咨询和建议。
四、推行“严格考核制”。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考核目标,明确责任人。一是将市场主体考核目标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评范畴,在年终作为追加指标进行测评。二是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制定激励措施,提高执行力度,确保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程正常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