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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关注》2010年第2期

日期:2010-02-20 11:08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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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关注
(第2期)
宜昌市商务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2010年2月11日
向商务局全体离退休老同志们拜年!
祝大家身体健康!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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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
中央20101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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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最近发出了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中央1号文件,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7个一号文件。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一系列惠农新政策。(一)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二)扩大了马铃薯良种补贴范围,新增了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把林业牧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首次纳入补贴范围;(三)首次提出要在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拓展了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政策性资金将有更大的“三农”舞台;(四)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也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五)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这个词。
2009年全市
商务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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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
    全市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03478.9万美元,同比下降24.5%。其中出口77643.3万美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76.6%,同比下降14.2%;进口25835.6万美元,同比下降44.4%。宜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共444家。
宜昌市完成
外贸出口在
全省的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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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度宜昌市外贸出口情况,与全国、全省一样没有完成年初计划。就其完成全年计划目标比例来说,在全省16城市中宜昌市是第八位,恩施市是第一位,十堰市是第二位,随州市是第三位,仙桃市是第四位;就其完成全年计划目标的绝对额来说,在全省16城市中宜昌市仍是第二位,武汉市是第一位。
利用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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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8家,合同外资18980万美元。实际直接使用外资18136万美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101.1%,同比增长13.3%。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计现有外商投资企业228家,投资总额277941万美元,合同外资90048万美元。
外经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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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完成营业额88285万美元,同比增长33.5%。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700人次,同比增长26.9%。月末在外劳务人数4021人,同比增长89.2%。
国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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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0.4亿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102.7%,同比增长21.1%。
口岸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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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口岸进出口货运量累计完成80.5万吨,同比增长29.8%,其中进口31.9万吨,同比增长51.0%,出口48.6万吨,同比增长18.9%。进出口集装箱累计完成44455标箱,同比增长4.6%,其中进口22453标箱,同比增长5.4%,出口22002标箱,同比增长3.8%。
离退休
干部工
作动态
市商务局举行
老干部经济形势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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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上午,宜昌市商务局在城区峡州宾馆,举行了“宜昌市商务局离退休干部经济形势通报暨迎新春团拜会”。市商务局机关130多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了会议。在家的4位局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局领导、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子华同志主持,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炜同志向离退休老同志们通报了我市2009年主要商务经济完成情况,感谢老同志们在过去的一年里对经济发展、单位建设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代表商务局领导班子给全体离退休老同志们拜年,祝全体离退休老同志们身体健康,新春快乐!
市商务局领导
分组走访慰问离休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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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市商务局为做好春节前的老干部走访慰问工作,在1月初就制定出了方案。局领导分成6个走访慰问小组,并从1月上旬就开始对所属离休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商务局的领导们按照分工,在各自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去其老干部家中或医院,对离休老干部们进行了春节前的普遍走访,并给离休老干部们送去了慰问金以及节日的祝福,还向他们征求了对单位建设的意见。截止到1月28日,市商务局对所属机关和企业近50名离休干部,全部完成了春节前的走访慰问工作。
市商务局领导走访慰问
革命烈属、伤残军人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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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上午,市商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新民同志带领局有关科室干部一行4人,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对市直商务系统的1户革命烈属、3位伤残军人及3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每到一户家庭,陈新民同志都亲切地询问他们的生活状况,并对他们为国家建设和国防事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敬意,同时代表局党组送上节日慰问金并致以节日的问候。
市商务局再次接收9
商贸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到“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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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4日上午,市商务局在本局会议室举行了由改制企业“宜昌时运物业总公司”向市商务局移交离休干部的交接仪式。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刘士臣同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新民同志,宜昌市时运物业总公司刘总经理、党委刘书记等领导出席了交接仪式。
    这次“宜昌时运物业总公司”向市商务局共移交了9名离休老干部。他们是:何鸣珂、陈佃禹、毛文钦、吴霞田、张学奎、肖惠芳、杨明才、徐文新、余林礼。9位离休干部中享受正县级干部待遇的1人,享受副县级干部待遇的4人。属于抗日时期的干部有2人(何鸣珂、陈佃禹)。
    在交接仪式上,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刘士臣、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新民等领导同志先后讲了话。刘士臣同志在讲话中说:由于时运总公司改制,这次向商务局移交9名离休老干部,是根据宜组文[2005]61号文件精神安置的。实事求是地讲,企业和机关在待遇上是有一定差距的,比如工资和住房补贴等,您们以后在一般情况下,其待遇和商务局机关老同志会一视同仁的,但过去历史遗留的问题,只能靠以后的政策来调整。陈新民同志在讲话中说:我代表商务局领导班子对新移交的9位离休老同志表示真诚的欢迎,请大家放心,以后我们一定会为您们服好务,也请您们9位老同志今后要多多关心商务工作。时运物业总公司刘书记向9位被移交的老同志通报了安置经费落实情况。被移交的离休干部杨明才同志代表老同志们也讲了话。市商务局和宜昌时运物业总公司有关同志,还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移交协议书》上签了字。移交会议结束后,市商务局给9位新移交离休干部发放了春节慰问金。
    市商务局自2007年1月正式接收了30名商贸企业的离休干部后,这回是第二次又接收商贸企业的离休干部。到目前为止,市商务局直接管理和服务的离退休人员共有176人,其中离休干部58人,退休人员118人。
市商务局表彰
8名“四有、五好”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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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下午,市商务局在本局会议室举行了“2009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会上除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在职工作人员先进个人外,还表彰了8名“四有、五好”老干部。他们是:离休干部杜义、李万善、周海群;退休干部成本绩、罗辉勤、汪惠梅、陈昌宏、陈湘云。表彰会上局领导给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
    市商务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被表彰为先进科室;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向军同志又被表彰为先进工作者个人。
关爱弱
势群体
市商务局联合
爱心商家开展助残捐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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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由市商务局、市商业银行、市商业联合会、市残联、三峡商报联合发起的“圆残疾人一个新年梦想”助残捐赠仪式在市商务局会议室隆重举行。
    本次助残活动得到了国贸集团、雅斯超市、北山超市、东方超市、宜洋汽车后市场、富江南食品公司、沃尔玛超市宜昌店等商家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捐助现金10万多元,物资5万多元,帮他们度过一个愉快、和谐的春节。 助残捐赠仪式结束后,各主办单位和爱心商家代表还一起来到了广场路社区的两位残疾人家中,为他们送上了红包和祝福。
政策
规定
单位和个人缴交的
养老保险费可以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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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出通知,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办法》中规定养老保险费跨省转移时,个人部分的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办法》实施后,参保人只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其他所有后台工作均由新旧参保地的社会经办机构来完成。
    《办法》规定: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足规定条件,也可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还规定: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情况;如果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办法》中规定必须在缴费达到10年的地区办理。具体是:当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就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果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果在各地参保都有不满10年,就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国税总局称
今年将大幅度减税55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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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措施,预计今年全年减免税费规模将达到5500亿元,相当于财政预算收入的8.3%,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我市提高城区退休干部公用、特需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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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他们开展学习和活动的需要,1月11日,宜昌市财政局、市委老干部局下发了《关于提高城区退休干部有关经费标准的通知》(宜市财社发[2010]32号),对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和提高。
    现执行每人每年的经费标准为:厅级退休干部公用经费700元、特需经费200元;县级退休干部公用经费500元、特需经费100元;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公用经费300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活动、订阅报刊、上老年大学等;特需经费主要用于解决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和走访慰问等。当年经费有结余可跨年度使用。各县市可以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已高于此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解放军四总部
提高军人伤亡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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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修订颁发了《军人伤亡保险规定》,总后勤部同时下发《关于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对军人伤亡保险政策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改革。
    根据《规定》和《通知》的要求,调整改革后的军人伤亡保险政策制度,将通过军人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大幅度提高军人伤亡补偿水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保险金标准分别提高了6倍和4倍。《规定》和《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困人员基本殡葬费将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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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2009年12月18日发文要求,各地今后要逐步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