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信息关注》第1期)
日期:2013-02-04 15:18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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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关注
(第1期)
宜昌市商务局离退休干部科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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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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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研究部署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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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随着党员队伍越来越壮大,管党治党任务更加艰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
会议强调,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会议要求,要严格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八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要着力在工人中发展党员,继续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结构。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要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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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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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有关厉行
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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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习近平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27期《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上作出重要批示如下:
“从文章反映的情况看,餐饮环节上的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联想到我国还有一亿多农村扶贫对象、几千万城市低保人口以及其他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各种浪费现象的严重存在令人十分痛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要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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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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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领导
走访慰问所属离休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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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中旬,市政协副主席、市商务局副局长望蓉同志,对市商务局的苗新保、李西岗、王国恩三位副厅级离休老干部进行了春节前的走访慰问。元月中、下旬,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炜同志,带领其他局领导及老干部科的同志,分成若干慰问小组,对所属机关和商贸企业的其他44名离休老干部,也进行了春节前的走访慰问。
领导们在走访慰问过程中,不但将慰问金送到了离休干部们的手中,带去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而且与离休老干部们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向他们介绍了全市商务经济形势,并征求他们对商务工作的意见。对因病住院的离休老干部,领导们除询问他们的病情外,还鼓励他们要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祝福他们早日康复,愉快地欢渡新春佳节。
市商务局8名老同志
被表彰为“五好”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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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上午,市商务局召开201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8名离退休干部与在职18名同志一起受到了表彰。
据《宜昌市商务局表彰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通报,被表彰为2012年度“五好”老干部的同志分别是:桃花岭支部的离休干部杨献怀、退休干部周宗怀;大桥支部的退休干部张永昌、许少俊;东山支部的退休干部尤荣华、殷先柏;企业支部的离休干部吴霞田、邹隆发。市商务局离退休干部科也被表彰为2012年度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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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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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
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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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今年4月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主要政策精神如下:
(一)享受对象:保障对象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
(二)报销政策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大病保险筹资:2013年度各市(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性筹资标准为25元/人,所需资金实行市(州)级统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负担(即无需个人掏钱)。
(四)大病保险病种规定:不受病种限制。
(五)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8000元(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负担部分)。
(六)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大病保险保障对象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高额合规个人负担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说:城乡参保(合)人员患病发生大额费用后,可先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剩余需要患者自付部分超过8000元(2013年度)以上的,由大病保险再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50%,超出部分越多,报销比例越高。
“合规医疗费用”,即实际发生、符合诊疗规范、治疗必需、合理的医药费用。
(七)大病保险的结算方式:由于大病保险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来承办,为进一步简化报销手续,使参保(合)群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将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的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服务。同时还要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
宜昌市异地就医
即时结算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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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宜昌市医保处消息:为了解决住院垫付大额费用等实际困难,2013年将实行异地就医人员实时联网结算的方式。
一、可办异地就医人员的资格条件
根据《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办理异地安置就医的资格,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参加了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三)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二、可实行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的区域
凡在武汉市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宜昌市退休人员,住院无需垫付大额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承担自己应负担部分即可。
三、跨省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结算
部分跨省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结算方式,暂时仍按原政策操作。即:
(一)个人账户费用通过现金方式划转。以便于参保人在门诊就医和在药店购药。
(二)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必须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
构住院。但住院后的七天内,必须将有关检查诊断材料通过
传真或电话联系方式报参保地医保机构备案。
(三)住院费用核销时应备齐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出院后,由本人或委托承办人携带其社保卡、住院病历、医疗明细费用表、出院小结、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回参保地医保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四、宜昌市医保处咨询电话: 0717-6770052。
武汉市9家医院为
我市医保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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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宜昌市人社局消息,为了方便参加医保的患者异地就医,我市在武汉市设立了首批9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这9家医保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是:(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3)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4)武汉大学中南医院;(5)湖北省肿瘤医院;(6)湖北省中医院(花园山院区、光谷院区);(7)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8)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医院;(9)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患者在医保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可到上述医院看病就医。
异地就医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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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长期驻外人员。需提交的资料:(1)单位书面申请;(2)驻外分公司、办事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异地户籍或公安机关出具参保人员的居住证明;(4)身份证复印件;(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6)《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登记表》;(7)异地就医人员基本信息(含个人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异地地址、单位开户行、账号)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二)退休人员。需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3)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地派出所开具的参保人员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5)领取养老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6)《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离休干部2012年
医疗奖励资金已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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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月2日《三峡商报》消息称,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市直城区离休干部2012年度医疗奖励资金,在2013年1月底已发放完成。
本次共奖励141人,奖励资金共668868.53元。其中,奖励抗日时期离休干部23人,奖励资金为140184.19元;奖励解放时期离休干部118人,奖励资金为528684.34元。
要求市直城区的离休干部可持湖北银行的专户银行卡,到银行进行查询。如有疑问,可到市医保处44号柜台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717—675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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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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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市
主要商务经济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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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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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统计,1-12月全市完成进出口总额218930.4万美元,同比下降4.3% ,其中出口166307.4万美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83.2% ,同比下降3.1% ;进口52646.7万美元,同比下降8.1% 。
宜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累计6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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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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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全市新批项目11家,新增合同外资增资10926万美元。实际直接利用外资22876万美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103.05%,同比增长23.52%。
截止到本月底,全市累计现有外商投资企业238家,投资总额470647万美元,合同外资1549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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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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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完成营业额217136.349万美元,同比增长 35.35%。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405人次,同比上升60.18%。年末在外劳务人数6177人,同比增长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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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贸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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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9.1亿元,同比增长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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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运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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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口岸进出口货运量累计完成166.2万吨,同比增长28.7%。其中进口68.9万吨;出口97.3万吨。进出口集装箱累计完成76260标箱,同比增长24.9%。其中进口38867标箱,出口37393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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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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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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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2013年1月18日消息,国家统计局今日(18日)介绍2012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介绍,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6%。
全国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695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增速比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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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平同志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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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企业离休干部(原宜昌颐环集团干部)张志平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1月13日在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不幸逝世,享年87岁。
张志平同志的遗体于2013年1月15日在宜昌火化。
单位得知张志平同志逝世并已安葬消息后,市商务局副局长周华荣等领导,去其家中对其家属进行了慰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