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水运口岸集装箱始发班轮进行奖励
日期:2009-11-13 11:2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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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日起,市政府对宜昌水运口岸开往武汉、上海的下水集装箱始发班轮进行专项奖励!只要始发班轮额定载箱量不低于96标箱或额定载重量不低于1400吨,最短下水航程不低于宜昌至武汉的,宜昌至武汉每航次奖励5000元、宜昌至上海每航次奖励7000元。”11月10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公室联合举办宣讲会,向各水运企业、船务(船代)公司、码头公司介绍了我市政府推出的奖励新政。
由于宜昌离沿海口岸旅程长,航道限制众多,周边口岸的竞争致使长期货源不饱和,加之金融危机导致的货源减少和宜昌货物重箱出、空箱进现象,让我市水运口岸出现了“肠梗阻”现状:一方面宜昌始发班轮因成本高、亏损严重而减少班次,导致水运口岸运量降低,很多宜昌货物只能依靠重庆来的“顺班轮”外运;一方面是宜昌水运班轮的班次少和不定期,导致我市货物无法通过水路实现快捷、方便的“通关”,致使宜昌外贸企业不得不舍近求远,先将宜昌制造的产品通过铁路或陆路运往荆州、武汉甚至南京等地,然后通过水运运出,外贸成本出现难以控制的提升。
为强力治疗这种水运口岸的“肠梗阻”,增加我市外贸集装箱始发轮次,扶持和鼓励港航企业开辟并培育集装箱始发班轮,推动我市大通关建设,市政府特制定出台了《宜昌水运口岸集装箱始发班轮专项奖励试行办法》,并安排大通关建设配套资金,对参与我市水运口岸集装箱始发班轮的船务(船代)公司给予专项奖励,以支持培育始发航线的经营,提升水运口岸外贸集装箱运输能力和规模。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市财政局、市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管理,每周奖励最高不超过7航次(含7航次),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按季度直接拨付给船务(船代)公司。
宣讲会上,市财政局副局长程国华、市商务局副局长汪小波、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甘红胜一致表示,按照“简便、规范”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让广大市场主体充分享用奖励政策带来的各项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