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获权签发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
日期:2009-07-31 15:2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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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贸促会派员参加7月20日召开的全国贸促系统区域优惠原产地培训会议,从会上获悉,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将于今年8月1日起经海关总署授权签发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此项工作的全面启动是贸促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出证认证工作发展的重大机遇,将在推进贸易自由化和一体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即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是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目前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并实施的区域性优惠协定有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等自由贸易区协定,且有不少自由贸易区正在建设进程中。
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我国企业出口货物获得原产地证后,在成员国海关可享受比最惠国关税更为优惠的关税待遇。同样,企业进口货物时凭对方签发的产地证也可获得优惠的关税待遇。受到的技术壁垒非常少,其关税减让表有一个不断扩展的前景,大多数产品出口将趋向为零关税。凭借自贸区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不仅有助于企业实现国际市场多元化,拓宽出口渠道,分散市场风险,也有利与降低进口成员国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成本。
签发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是一项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工作,是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贸促会帮助企业“保出口”、“促增长”的重要服务手段之一。宜昌贸促会将抢抓获权签发的有利机遇,充分发挥出证认证窗口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工作的力度,帮助企业提高对优惠原产地政策的认识水平和利用技巧。让出口企业知晓提供不同优惠原产地证书可在进口国海关获得不同幅度关税减免,可有力地降低产品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