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这些纪律红线不要踩
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
规矩立在明处,“红灯”亮在前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四风”蔓延势头得到遏制,推动党风政风好转。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 2015年“五一”、端午假期即将到来,市纪委监察局已明确要求,要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为确保务实节俭过节,根据上级要求,特提醒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下面十条有关廉洁自律等方面纪律不得触犯——
1.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
监督举报电话: 0717—6444410(监察室)
0717—6219105(机关党委)
QQ信箱:625517793@qq.com
中共宜昌市商务局党组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