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申请城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引导服务外包产业适应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外汇局等部门修订完善了《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予以印发。
请示范城市和申请城市按照《评价办法》的要求,准确客观统计本市相关基础评价数据,总结产业发展情况和梳理工作思路,将2019年度、2020年度基础评价数据表(含数据来源和相关材料)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报告(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度报告分别撰写)于2021年2月底前报送至商务部(服贸司)并抄报所在省级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昕豪 敬艳辉
电 话:010-65197037 85093368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在产业集聚、示范引领、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发展活力,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优化服务外包产业区域布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外汇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工作。
第三条 综合评价工作遵循全面系统、协作联动、公开透明、科学量化的原则。
第四条 综合评价工作包括基础评价、专家评审和问卷调查三部分,权重分别为70%、20%和10%。其中基础评价包括产业发展情况、综合创新能力、公共服务水平、政策措施保障等方面,以及体现领导重视、创新举措、信息公开和媒体宣传的加分项内容;专家评审包括落实战略、辐射带动、体制机制和发展思路等方面;问卷调查包括了解企业对所在城市发展理念、营商环境、综合配套、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及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
第五条 商务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综合评价体系的测度项目研究确定评分细则和运算方法,组织具体评审工作。
第六条 综合评价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报送。示范城市人民政府委托当地相关部门汇总有关业务数据,编写服务外包总结报告,每年2月底前报送至商务部并抄报所在省级人民政府。
(二)综合评价。
1.专业机构根据商务部收集汇总的示范城市基础评价和问卷调查数据,依据评分细则和运算方法进行测算。
2.商务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听取示范城市总结报告,进行现场打分。
3.专业机构汇总基础评价、专家评审和问卷调查综合得分,提出初步综合评价结果。
(三)结果公示。综合评价结果由商务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在商务部网站予以公示。
(四)通报结果。经公示的综合评价结果,商务部通报示范城市人民政府并抄送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七条 示范城市须积极做好数据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并结合本地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编写总结报告。
第八条 任何单位严禁捏造、虚报数据。如捏造或虚报基础评价部分二级指标数据,经查出后,将扣除该示范城市相应一级指标的综合评价得分。
第九条 示范城市在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应及时向商务部和相关部门反映,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评价办法进行完善。
第十条 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作为示范城市动态调整的依据。被取消资格的示范城市不再享受国家赋予示范城市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对新申请城市参照本办法按照申请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附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说明
附 件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说明
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基础评价。
基础评价包括产业发展情况、综合创新能力、公共服务水平、政策措施保障4部分19个指标,以及加分项内容,数据来源于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示范城市(申请城市)及相关部门。此部分占综合评价总分的70%。
表1 示范城市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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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单位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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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产业 发展 情况 (45%) |
1.活跃服务外包企业占注册登记企业比重 |
3% |
%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示范城市 |
|
2.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 |
10% |
万美元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3.承接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 |
8% |
万元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4.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增速 |
9% |
%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5.承接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增速 |
3% |
%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6.获得国际资质认证企业数量 |
3% |
个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7.重点发展领域执行额占服务外包总执行额的比重 |
4% |
%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吸引外商投资金额占吸引外资总额比重 |
5% |
% |
示范城市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单位 |
数据来源 |
|
( 二 ) 综合 创新 能力 (25%) |
9.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占服务外包企业比重 |
5% |
% |
示范城市 |
|
1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
5% |
件/万人 |
示范城市 |
|
|
11.每万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 |
5% |
件/万人 |
国家版权局 |
|
|
12.研发投入比例 |
5% |
% |
示范城市 |
|
|
13.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 |
5% |
%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 三 ) 公共 服务 水平 (10%) |
14.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人数 |
5% |
万人 |
示范城市 |
|
15.组织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类展会企业数量 |
5% |
个 |
示范城市 |
|
|
( 四 ) 政策 措施 保障 (20%) |
16.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
5% |
% |
示范城市 |
|
17.本级财政支持服务外包业务的资金投入 |
5% |
万元 |
示范城市 |
|
|
18.使用中央财政资金被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 |
5% |
有/无 |
示范城市 |
|
|
19.是否已将服务外包发展列人地方绩效考核 |
5% |
是/否 |
示范城市 |
表2 申请城市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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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单位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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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产业 发展 情况 (35%) |
1.开展服务外包业务企业数量 |
7% |
个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2.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 |
9% |
万美元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3.承接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 |
7% |
万元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4.获得国际资质认证企业数量 |
4% |
个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5.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 |
4% |
万人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 |
4% |
万元 |
申请城市 |
|
|
( 二 ) 综合 创新 能力 (30%) |
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数量 |
5% |
个 |
申请城市 |
|
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
4% |
件/万人 |
申请城市 |
|
|
9.每万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 |
4% |
件/万人 |
国家版权局 |
|
|
10.研发投入比例 |
5% |
% |
申请城市 |
|
|
11.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 |
4% |
% |
服务外包管理 信息系统 |
|
|
12.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数量 |
8% |
个 |
申请城市 |
|
|
( 三 ) 公共 服务 水平 (15%) |
13.互联网普及率 |
5% |
% |
申请城市 |
|
14.省级或地市级服务外包专业园区数量 |
5% |
个 |
申请城市 |
|
|
15.交通运输水平 |
5% |
万人次 |
申请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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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政策 措施 保障 (20%) |
16.设立服务外包市级领导小组 |
5% |
有/无 |
申请城市 |
|
17.制定促进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政策 |
5% |
有/无 |
申请城市 |
|
|
18.发布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 |
5% |
有/无 |
申请城市 |
|
|
19.设立地方性服务外包行业协会 |
5% |
是/否 |
申请城市 |
表3 基础评价加分项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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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评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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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 (最高加2.5分) |
市主要负责同志就服务外包召开专题会议或开展专题调研的,加2分;市分管负责同志就服务外包召开专题会议或开展专题调研的,加1分。 |
|
市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市服务外包工作做出批示的,每项加0.5分;分管负责同志对本市服务外包工作做出批示的,每项加0.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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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创新举措 (最高加2分) |
当年出台了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新政策,以及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监管模式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实施新举措的,每1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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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公开 (最高加1.5分) |
在商务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国家及本省市的服务外包有关政策的,最高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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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通过公开平台和渠道发布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和重点领域分析的,最高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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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报宣传 (最高加2分) |
编写反映服务外包工作的简报,并抄送商务部。当年发布4期以上的,加1分。(自2021年度综合评价开始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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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将本市服务外包发展成果及经验在国家级媒体上进行专题报道的,加1分。 |
(二)专家评审。
示范城市(申请城市)需按照评价要求对本城市评价年度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商务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听取各示范城市(申请城市)的汇报,现场答辩并进行打分。此部分占综合评价总分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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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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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战略 (25%) |
通过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落实“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双创”“互联网+”“大数据”战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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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辐射带动 (25%) |
服务外包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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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制机制 (25%) |
在政策、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服务外包企业信用建设和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外汇合规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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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思路 (25%) |
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设想。 |
(三)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是面向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的独立调查,既是对示范城市(申请城市)营商环境的考察,也是对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考核。此部分评价通过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抽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发放电子问卷,了解企业对于所在城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理念、营商环境、综合配套、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及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此部分占综合评价总分的10%。
二、指标说明和数据来源
(一)示范城市基础评价指标。
1.活跃服务外包企业占注册登记企业比重:指示范城市近三年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合同登记的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占示范城市注册登记企业总数的比例。(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示范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指示范城市当年服务外包企业完成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执行金额,以当年企业到账金额为准。(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3.承接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指示范城市当年服务外包企业完成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的执行金额,以当年企业到账金额为准。(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4.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增速:指示范城市当年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的同比增速。(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5.承接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增速:指示范城市当年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的同比增速。(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6.获得国际资质认证企业数量:指示范城市当年新获得符合《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数量。(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7.重点发展领域执行额占服务外包总执行额的比重: 指示范 城市符合《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确定的重点发展 领域的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占服务外包总执行额中的比重.(数据来源: 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吸引外商投资金额占吸引外资总额比重:指示范城市当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占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数据来源: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9.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占服务外包企业比重:指示范城市当年经认定并报科技部备案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总数的比重。(数据来源: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科技部门)
1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示范城市当年每万人拥有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数量。(数据来源:示范城市知识产权部门)
11.每万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指示范城市当年每万人拥有的登记软件著作权的数量。(数据来源: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12.研发投入比例:指示范城市当年研发投入金额占示范城市GDP的比重。(数据来源:示范城市统计和科技部门)
13.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当年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数量占当年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14.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人数:指示范城市经省级、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当年培训从业人员数量。(数据来源: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
15.组织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类展会企业数量:指示范城市当年组织参加商务部支持或省级、示范城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服务贸易类展会的企业数量。(数据来源: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16.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指中央财政拨付示范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资金,实际使用的进度情况,所填报数据须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一致并审核确认。(数据来源: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17.本级财政支持服务外包业务的资金投入:指示范城市本级财政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资金投入,不包括税收优惠、房租减免、基建投入,所填报数据须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一致并审核确认。(数据来源: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18.使用中央财政资金被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指各级巡视、审计和监督检查单位在当年审计巡视和监督检查中,提出示范城市未按规定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资金的情况,包括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违规。如发现问题,示范城市需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数据来源:示范城市)
19.是否已将服务外包发展列入地方绩效考核:指示范城市是否将服务外包工作考核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数据来源:示范城市政府办公厅<室>)
(二)申请城市基础评价指标。
1.开展服务外包业务企业数量:指申请城市当年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合同登记的服务外包企业数量。(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2.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指申请城市当年服务外包企业完成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执行金额,以当年企业到账金额为准。(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3.承接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指申请城市当年服务外包企业完成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的执行金额,以当年企业到账金额为准。(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4.获得国际资质认证企业数量:指申请城市累计获得符合《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数量。(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5.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指申请城市开展服务外包业务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指申请城市当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数据来源:申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指申请城市累计经认定并报科技部备案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数量。(数据来源: 申请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科技部门)
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申请城市当年每万人拥有经国 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数量。(数据来源:申请城市知识产权部门)
9.每万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指申请城市当年每万人拥有的登记软件著作权的数量。(数据来源: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10.研发投入比例:指申请城市当年研发投入金额占申请城市GDP的比重。(数据来源:申请城市统计部门、科技部门)
11.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当年申请城市服务外包企业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数量占当年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数据来源: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
12.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数量:指教学地点位于申请城市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与服务外包企业深度校企合作的职业院校数量。(数据来源:申请城市教育部门)
13.互联网普及率:指申请城市互联网用户数占申请城市常住人口的比例。(数据来源:申请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14.省级或市级服务外包专业园区数量:指申请城市区域内经省级、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开展服务外包业务专业园区数量。(数据来源:申请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15.交通运输水平:指申请城市当年民航、铁路、公路实际运送旅客数量.(数据来源:申请城市交通运输部门)
16.设立服务外包市级领导小组:指申请城市是否设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数据来源:申请城市政府办公厅<室>)
17.制定促进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政策:指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通行的国际规则等要求制定了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专项政策。(数据来源:申请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18.发布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指是否制定并发布本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数据来源:申请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19.设立地方性服务外包行业协会:指申请城市是否成立本地的服务外包行业协会。(数据来源:申请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